“瓦良格”号航母到底是谁买的? ――说说关于“瓦良格”购买问题的法理关系(2)

 
再归纳一下重点:
第一步,谈判是徐增平完成的。
第二步,钱是吴巍公司以合作的名义去找的。
第三步,钱是邵淳决定让吴宇的公司出的。
第四步,在发现徐增平挪用专款之后,邵淳“另起炉灶”,将债券债务转给东方汇中公司,并出钱支持戴岳,由子公司总经理张勇陪同戴岳去把“船主证”拿回来的。
第五步,国家接手。
 
三、参与“瓦良格”项目有关人员的最后结局
贺鹏飞,1999年12月,中央军委纪委人员找其谈话,了解有关“瓦良格”项目情况。2001年3月28日病故。
姬胜德,1999年6月,因受厦门“远华事件”牵连被捕,后被判处无期徒刑。2020年7月刑满释放。
徐增平,高调宣传自己的“光辉业绩”,一些人上当受骗。一个把购买航母的钱挪用,去买豪宅,有人还封他为“民族英雄”、“航母之父”。因为他是香港身份,没有受到任何处理。
吴巍,1999年12月,被联合工作组审查数月,并被“边控”4年。
邵淳,1999年12月3日,被联合工作组宣布停职接受调查,半年后,因他“违规操作,给国家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将其“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但处分决定没有公布。华夏证券公司倒闭后,他每月领取3000元生活费。2018年1月,上级撤销之前给他的处分决定,改为“免于纪律处分”,按原职务退休处理,补发工资(由于种种原因,补发工资一事至今未落实)。
吴宇,1999年12月16日,被联合工作组宣布“双规”,2000年4月30日解除“双规”,恢复工作,失去自由共计136天。
张勇,1999年12月,被联合工作组找去谈话。因为他是香港身份,没有受到任何处理。
高增厦,1999年9月,徐增平给中央军委迟浩田副主席写信告状,总后让他退出东方汇中公司,他于1999年9月18日提出辞呈。10月21日,董事会批准他辞去董事长职务。
戴岳,1999年12月,被联合工作组找去谈话。2000年4月2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拘留,10天后释放。
 
  四、求证:到底谁是“瓦良格”的买主?
  一种观点认为,谁去办的,就是谁买的。借钱买的,将来还钱就是了,买主地位不可更改。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瓦良格”是徐增平买的。但是持这个观点的人,忽视一个问题,徐增平并没有把钱拿去买船,而是去买豪宅了。
一种观点认为,谁出的钱,就是谁买的。不能说你跑跑腿,你就成了买主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瓦良格”是华夏证券公司买的。因为决策者为邵淳,操作者为吴宇。
一种观点认为,谁是债权人,就是谁买的。不能说因为你先付了钱,就是你买的,你的债权转给我了,东西也是我的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瓦良格”是东方汇中公司买的,功臣是戴岳和张勇。张勇后来还是东方汇中公司的副总经理。
一种观点认为,谁为“瓦良格”项目付出的代价大,就是谁买的。代价本身说明了他身份的重要。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瓦良格”是华夏证券公司买的。因为邵淳和吴宇付出的代价最大。邵淳被“双开”18年,吴宇被“双规”136天。
求证:“瓦良格”号航母到底是谁买的?
 
2021.11.25写
2021.12.09改

 

(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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