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本文尝试用新的视角,集中论述刻字领域一个平常而又最基本的话题——“刻刀”。
全文约九千字,分三章。
第一章“刻刀溯源”,论证了原始刻刀的“身份”是武器。揭示了“书”与“兵”的历史渊源。
第二章“刻刀的殊勋”,提纲性地论述了:
1、刻刀与文字——刻刀创造并记录保存了文字;
2 、刻刀与字形——刻刀在汉字形成“方块形”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3、刻刀与字体——刻刀对字体的“演变”起到了发端和推动作用;
4、 刻刀与线条——刻刀决定了汉字点画线条的形态和质量;
5、 刻刀与笔顺——刻刀决定了汉字的笔顺;
6、 刻刀与结构——刻刀决定了汉字结构的“均势”;
7、 刻刀与书法——刻刀构筑了书法艺术的“框架”;
8、 刻刀与毛笔——刻刀的形状和性能影响到了毛笔的制造;
9、刀法与笔法——刀法渗入了笔法,笔法吸收了刀法。
第三章“刻刀美学”,简要论述了由“刻刀”形成的“以自然为美”,“以适中为美”,“以残缺为美”的美学思想一直影响至今、
一、刻刀溯源
无论是现代刻字,还是古代刻字,说道底,都是一个“刻”字。
“刻”字,从古到今,不管有多少个“不同”——思想观念;审美意识;刀具品种质量;材料形成质地;表现的事物;技巧手法等等。但“手握刀刻”这一点是“共同”的。也就是说,始终离不开“刻刀”——不管是初始的木刀,骨刀,石刀;还是夏商周三代之后的铜刀,铁刀,钢刀;还是当代的合金刀,金刚刀。总之,少不了带“刃”“锋”的镂雕利器。
考古发现,先用刀刻(符号),后有文字。因此,可以说,汉字是刀刻出来的;中华文明是刀开创的;中国历史是刀刻下了第一页的。
刻刀,看似平常,实际上是民族智慧的结晶,五千年文明的见证,饱含着历史的“重量”。对其“追根溯源”一番,弄清其“身份”。对认识刻字和书法艺术,会有所裨益。
初始的刻刀,“是什么”呢,笔者以为是武器。
可能有人会说,初始的木刀,骨刀,石刀,不是劳动工具吗。怎么是武器呢。不错,是劳动工具,但同时又是武器。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初始刻字的时代——旧石器新石器时代,生存是第一位的,要生存,就要取得食物——兽类禽类鱼类。不仅要用弓箭、木 石等器械将其捕获杀死,还要将其解剖得可以方便地食用。因此,这里的“刃具”,既可以看作是“劳动工具”,也可以看作是征战武器。对于这一点,经典作家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中的作用》一书中,做了这样的论断:“根据我们已发现的先史时期的人种与现在不开化的野蛮人生活方式来判断,最古的工具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是打猎和捕鱼的工具,儿同时又是武器。”按照恩格斯关于劳动工具和征战武器是一回事的思想,把刻刀视作武器。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恩格斯指出的“先史时代”,在中国来说,正是“象形文字”(刻字)初创时期。先民在“结绳记事”不能满足日益复杂丰富的社会生活需要,开始创造文字时,由于“惯性”的作用,用原有的狩猎征战武器(骨石器具),把字(符号)刻在木、骨、石、陶等材料和器物上是很自然的。可以推断,开始“刻”写文字时,先民不会专门去制造刻字的工具,因为有现成的武器可用。只是在稍晚一些时候,先民中才有人把兽毛扎成“刷子”形的“毛笔”。
把刻刀视作武器,不仅有上述力理论上的依据,还可以从流传下来的甲骨文字中“书”字的写法上得到验证。书法的“书”字,古义是“写”,甲骨文的形状是:× 。右手握着一个刀具。依据先民“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依类象形,比类相宜”(许慎《说文解字》)的造字原则,可以推断,右手握的这个刃具,第一个可能是刀——木刀或骨刀、石刀;第二个可能是箭。笔者认为箭的可能性更大。因为,作为人类打猎、防身、征战的重要武器——弓箭,甘肃省体育工作者发现,至少有两万八千年前就相当成熟,使用也相当普遍了。而文字的前身——刻划的“符号”则只有八千年的历史,中间相差了两万年。也就是说,使用了两万年弓箭的先民,头脑中的“弓箭意识”肯定是相当强烈的,双手使用弓箭的技巧肯定是相当熟练的,对箭头的“穿透力”,印象肯定是深刻的。当需要用文字表达思想,在“载体”上刻上“道道”,划上“圈圈”时,首先用箭头,作为刻具,顺理成章。这种情景,被造字人描绘下来,便成了× 字。因此,×字,可以看作是手握箭杆刻字的真实记录——在具象基础上的抽象。如同其它的形象字产生的情况一样,例如日字,划×,月字,划×,等等。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指出原始刻刀是兵器,最大可能是箭头,其意义在于,有助于我们认识:先民长期使用武器狩猎征战产生的“军事意识”“军事谋略”,从刻划符号开始,便自然地渗进了文字创造及书法艺术的形成过程中。“书”与“兵”有着难解难分的历史渊源。从而更好地理解:1、 汉丞相萧何为什么提出“夫书势法犹若登阵”的著名论断,把《孙子兵法》中“势”“力”等一系列概念引进书法领域,奠定了书法的理论基础。2、书法艺术辩证法为什么用“军事辩证法”的语言来表述,例如阴阳、奇正、虚实、逆顺等。3 、汉字的八种基本笔画称在唐代中期之前,为什么以“军事熟语”:侧、勒、弩、磔 、策、掠、啄、(砾)来称谓。4、 东晋女书法家卫铄为什么把汉字的点画形象用“千里阵云”、“高峰坠石”、“百钧弩发”等“军事活动”来形容,创作了书法史上著名的《笔阵图》,等等。可以说,盖出于”夫书道犹兵也。“(康有为语)本原在于初始的刻刀是武器——由此,把”武“意识注入到了”文“事物之中,形成了闪烁着”兵法“光芒的”书写法则。
二、 刻刀殊勋
刻刀有“武器”转化为“文器”后,对中国刻字和书法艺术的产生和形成,起到了发端的推动的作用。
刻刀与文字
刻刀创造了文字,刻刀记录并保存了文字。
文字初创时期的历史,实际上是军事史。因此可以说,是征战催生了形象文字——没有征战,文字的产生可能要晚一些。没有征战和武器,“依类形象”的“诸物”就少了“一大块”——有相对数量的文字都与军事活动有关——因为那时社会的主要事业就是征战。
上面已经讲到,文字,是刀刻出来的。由此可以看出,刻刀的作用表现在:一是创造;二是记录;三是保存。把三者完整地统一在了刃锋之下,甲骨和陶器之上。尤其是“保存”文字的作用,是“毛笔”难以做到的。对于这一点,郭沫若先生在《古代文学字之辩证的发展》一文中,做了精辟的论述,他说:“在陶器上既有类似文字的刻划,又有使用着颜料和柔软性的笔所绘画的花纹,不可能否认在别的质地上,如竹木之类,已经在用笔来书写初步的文字,只是这种质地是容易毁灭的,在今天很难有实物保留下来。”因此,对于刻刀“保存”文字的功勋,不可小视。若不是刻刀的线条(痕迹)(凹入)到了不易腐朽的甲骨、陶器或材料 中,较为成熟的文字能否保存流传下来,还是个问题。今天,也就不可能考证出汉字已有八千年的历史(江苏学者刘正英先生考证,甘肃秦安大地湾一期掏符,比西安半坡文字符号和埃及的形象文字均早2000年)。有人说,甲骨文之前,可能还有不成熟的文字,遗憾的是,由于没有“物证”,只是一种“假说”而已。甲骨文之后的金文,石文(主要是篆体字)以及隶体之后的草行楷名家字帖,多是靠刀刻在石碑上才保存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刻刀的作用,怎么评价也不过份。
刻刀与字形
刻刀在汉字形成“方块形”中起到了决定作用。
先民用刀在甲骨文上刻写,所用的兽骨,长形居多。刻写时,需一手持骨,一手持刀;或一人持骨,另一人刻写。不管哪种形式,手握刀具用力刻划线条时,由于心理、生理、视线、腕臂运动规律等原因,上下方便,左右不易——即:刻竖画易,刻横画难。线存的甲骨文,一般上下长,左右短,有的甚至只刻竖画,不刻(省略)横画。另一方面,兽骨材质的软硬疏密、直丝纹理等也决定了刀刻竖画易,刻横画难,刻圆弧线条更难。转折处只好以方折处理。就是说,甲骨材质的特性,决定了难以用圆转之刀法进行刻写——现有甲骨文中,圆笔较少。竖易横难圆更难的刀笔“书写”实践,不断地强化了“方形意识”,加之“以人体为美”的审美观?、“天圆地方”的宇宙观的影响,使汉字由初始不规整的“多边形”逐步形成了“长方形”。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龟甲的背部脊骨和肋骨的结构是“横平竖直”形排列的,先民在甲背上刻写、自然受到天然的“方格”影响,使字呈现出“方形”。大型兽骨烧烤后,也多从直丝纹理处断裂,成“方格”状,这些“自然现象”,必然影响到刻字的先民,也把文字大部分线条沿着直丝刻写,自然形成了“方形”。现存甲骨文的竖画和横画与甲骨的“断裂线”几乎是平行的。这一有趣的普遍现象说明,先民刻字时恐怕是以甲背的骨骼走向以及兽骨的直线裂纹为“准绳”的。这样做的结果,便把汉字“规范”成了“方块字”。
刻刀把汉字“刻”成“方块字”,意义特别巨大。从某种意义上说,有了“方块形”,才有了汉字书法艺术。因为方块(结构)是基础,用笔(线条)是结构的需要,章法则是结构的延伸。简而言之,汉字书法,是把线条科学地排列在“方块”内的艺术。“方块”是书法的“大法”,各种线条必须在“大法”内行动,而这部“大法”则是“刻刀”制定的。
刻刀与字体
刻刀对字体的“演变”起到了发端和推动作用。
刻刀不仅“刻”出了汉字的“方块形”,还在“方块形”的“大法”内,“刻”出了汉字的不同“字体”。甲骨文体是是刀刻出来的,并由此奠定可汉字的各体的基础。甲骨文之后的各体(金文、石文以及隶、草、行、楷等),虽然多是先书后刻的,但“刻刀”的“再创造”是不容置疑的。也就是说,刻刀在“独创”了甲骨文体后,对其它各体的形成起到了推动和“完善”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书法史上,除了上述提到的字体外,还曾有过一种被《说文解字》作者许慎列为“秦八体”之一的特殊字体——殳书、这种字体因刀刻在兵器——殳上而得名。殳,一种打击兵器。“以玉为兵”的皇帝时代用石玉做成,夏商周三代,以竹木制成,长一丈二尺,型号有两种:“端部有棱无刃或端部有刃。与弓、戈、戟、矛并列为车战时代的”五兵“之一。
在战争作为社会主要活动,殳作为基本武器的时代,殳书使用频繁,数量极大,可惜的是刻有文字的竹木兵器难以保存下来,今存的殳书,多是刻铸在金属兵器上的。例如考古发现的春秋时的“越王勾践自用剑”,“曾侯乙之用殳”(七件),秦代“相帮吕不韦戈”等。殳书字体不脱小篆,但笔画简单,结构自由,接近隶书,是小篆向隶书演变之中的“过渡体”。这表明殳书是对传统的难识难写的篆体字“冲击”的结果。如果说,隶体字是对“古文”的一次革命,开创了“今文”新纪元的话,殳书则是这场革命的“先锋”,它的笔画简单,实际是削掉了篆书的繁杂枝蔓;它的结体自由,打破了篆体字的长方形,不仅奠定了隶书“横方取势”的基础,还为草书的形成打开思路。最基本的是,殳书的存在,打破了篆体字“一统天下”的思维定势,使隶体字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以崭新的面貌呱呱诞生,并由此引发了草行楷各种字体的诞生,而这一切则是刻刀在兵器上“刻”写文字——殳书的结果。由此可以看出,刻刀在汉字字体(书体)形成中的巨大作用。
刻刀与线条
刻刀决定了汉字点画线条的形态和质量。
汉字由“线条”组合而成,而“线条”则是由刻刀首先创造的。
先民造字,实际上是用刀刻划线条。线条的长短、曲直、粗细、深浅等,都是书者的意志通过“刻刀”实现的。换句话说,是刻刀造就了线条的形态、力度和厚度(质感),从而为汉字成为艺术文字奠定了“物质”基础。
契刻甲骨文时,线条的“三大要素”(形态、力度、厚度),已经具备了。只不过“一次性”的刻出的线条较多,虽然线条也凹进了甲骨文之内,形态、力度有了,但基本上可视作“平面文字”,“立体形象”还不突出——线条没有厚度,质感不强。之后的金文、石文,乃至隶、草、行、楷碑文,一根线条需要刻刀重复镂刻才能完成,且由“平面”变成了“立体”——阴刻或阳刻 ,使线条凹进或凸出载体,于是线条的“厚度”有了,质感强了,由线条组成的字的“立体形象”也突出出来了。
刻刀造就的线条“立体形象”,直接影响到毛笔书写线条的“标准”。历代圣贤要求柔软的笔锋,在平面纸张上,用墨色表现出使人能够会意出的“立体形象”,恐怕就源于“刀刻意识”,由此可见,刻刀在汉字点画线条形成发展中的作用。
刻字,是刻刀镂刻线条把字“立”起来的艺术。
刻刀与笔顺
刻刀决定了汉字的笔顺——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先外后内。
科学试验表明,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大脑的“左半球”先得到了发展。其结果之一是大脑指挥的右手,担负了“书写”的责任(不排除个别人用左手书写),象形字×,就是右手握刀(或箭)。久而久之,人的心理、生理自然地“调整”到了适应右手书写的状态(这种状态实际上在长期使用武器的实践中就形成了)。当先民握刀在甲骨上刻写第一个字时,有利于右手使上劲,把握一画长短、画与画之间距离的“实用意识”便“习惯”地发生了作用,从而在下刀的“一瞬间”,决定了竖画由上往下刻,横画由左向右刻,多画由外向内刻,由于不符合右手的运动规律,不便于眼睛观察,没有得到普及和推广。
如何把一个字尽快地刻完,只有合理安排,让点画线条运动的时间最短,运动的“路线”最经济,刻字人在笔画的先后顺序上,不断地进行探索,于是科学合理的笔顺产生并流传了下来,不科学的——费时费力的笔顺被淘汰了。以汉字单字的笔顺为基础,逐步形成了汉字的竖写直行(这也是便于刻刀运动的结果),一直延续了三千多年,直到本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在印刷品上才与国际的“横行”接轨。但在书法领域,主流仍是“竖行”。可见由刻刀形成的“笔顺意识”,就毫不犹豫地先上后下……
刻刀与结构
刻刀决定了汉字结构的“均势”。
先民用硬的刻刀在硬的载体上——木、骨、掏、石上刻字时,会遇到一个如何排列每根“线条”,使线条形象鲜明的问题,若排的太疏,字显得无力无势,且字形加大,在已经固定的载体上完不成所写内容。若排的太密,则由于载体材料质地的关系,很可能使线条之间因距离太近而模糊不清——硬刀在硬材上镂刻,用力稍有不当,材料就可以损伤,理想中的线条形象就会遭到破坏,甚至两根或多根线条混在了一起。这种“硬”对“硬”的书写特点,必然促使先民在实践中找到一种科学合理的线条排列方法,其结果就是要把线条排列得“不疏不密”。由此,形成了汉字结构的“均势”——只有在“方块形”内把一个字的线条排列得对称,均衡,才显得美观,才便于刀刻,不致于因用刀不慎,损伤线条。
汉字结构在甲骨文时,已基本定型,为什么一个字的“结构”是这样,而不是别的样子,除了造字人的心理作用以及“形象”的造字方法外,刻刀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硬刃在硬骨上镂刻一个字,只有这样“结构”,才好刻,每根线条才能“独立成形”,每一个字才能形象鲜明。因此可以说,汉字“结构”的形成,是适应刻刀运动规律的产物。
刻刀与书法
刻刀构筑了书法艺术的“框架”。
截至目前,考古发现最古老的近五千个甲骨文单字,除少量墨书外,多是刀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从内容上看,在可识的两千多个单字中,记述的主要内容是田猎,征战,农牧,还有天文,气象,历法以及乞求上天和祖先保佑的祈祷词。从形式上看,已经具备了书法艺术的用笔、结构、 布置(章法)三要素。字数较多的骨文,刀法熟练,结体大方,上下贯通,左右照应,纵横有序,疏密相间,风格拙扑,通篇自然,颇具魅力,表现出了相当高的艺术水平。充分说明,刻刀已经为书法艺术大厦“奠了基”。之后的“毛笔”,只不过做了一些“填充框架”的“润色”工作。正如郭沫若先生在《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一文中说:“契刻甲骨文字的人无疑是当时的书家,而且有篆刻的高度技巧,为后人所无法企及。”“写甲骨文字的那些贞人,可以说是奴隶社会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在甲骨文字上表现了他们卓越的艺术才能。”(徐无闻-《篆隶书法简论》)
刀刻与毛笔
刀刻不仅直接“演变”成了一系列的“硬笔”,其形状和性能也影响到了毛笔的制造。
从甲骨文有少量墨书的情况看,毛笔在此时已经诞生,只不过比较简单。据《诗经》中记载,也就是把兽毛扎为一束,捆在棍棒上,蘸上天然的颜料“刷”字。笔管、笔头的材质,长短,粗细,方圆,以及二者的结合方式都不正规,还难以发挥后来的作用。加上此时刀刻仍是主流,柔软的毛笔在相当长的时间没有发展起来。
秦时,连年征战,军书传递的急需,使汉字发生了从篆到隶到草的革命性转变,刀刻的主要书写方式已经不能适应隶、草两种新字体的需要。新字体不仅线条、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速度和美观也对书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于是,柔软的毛笔被推上了历史舞台。当时虽然各国贤人都有制作“兽毛捆扎物”——毛笔的,但由于政治文化中心在秦,故而“秦笔”很快占据了“统治地位”。而秦笔制造者的代办人物,一是李斯,二是蒙恬。李斯受到刻刀“方刃”的影响,制造(或主持制造)了短锋扁笔。据考证,小篆代表作《泰山刻石》、《会稽刻石》等碑文都是李斯用短锋扁笔写就刻于碑上的。蒙恬则受到刻刀“尖锋”的启发,制造了尖圆如刺的圆尖行毛笔(蒙恬造笔之事,史有记载)。并把刀锋的概念直接引用毛笔上,把笔尖称作“笔锋”。锋,指武器尖端。《释名》中说:“刀,其末曰锋,言若锋刺之毒也。”历代圣贤把毛笔看作文人手中的武器,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毛笔从根本上说,是仿造武器制造的,是刻刀(武器)的衍生物。虽然笔锋是软的,但使用时强调要有力有势,入木三分,力透纸背——如同刻刀达到的效果一样。由此,也可以看出“刀刻意识”对毛笔使用者的影响。
刀法与笔法
刀法渗入了笔法。
笔法吸收了刀法。
笔法从刀法中不断地吸收“营养”,壮大自身,是不争的实事。隶体字以前的文字,基本上靠“刀刻”才保存下来,隶体字之后的各体碑文,也多是靠“刀刻”得以流传的。当后人研习古文和法帖时,“刀法”无形中便渗透到阅者心里,必然对“笔法”的形成产生影响——临魏碑体字帖时尤为明显。且碑石刻文,无论“阴刻”或“阳刻”,都是“立体形象”,将平面文字,已经进行了“再创造”。后人从碑文或拓下来的字帖中学习“笔法”,实际是学的是渗进了“刀法”的“笔法”,不知不觉中,接受了“刀法”的影响。书圣王羲之的《兰亭序》。多种篆刻本,字形一样,笔法墨趣已不相同,说明刀法不同,效果不同。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刀法”对“笔法”的直接影响。同时,也说明了,刻刀在毛笔产生后,虽然推出了以纸为阵地的主流战场,但一直没有推出书坛。它的“影子”始终像“幽灵”一样,在书法艺术殿堂里徘徊,无形中潜入到每个书者的心灵深处,流动在笔下。认识到这一点,对于书法爱好者正确地认识“笔法”,掌握“笔法”是十分重要的。
三、刻刀美学
用刀刻字,一是实用——初始刻字主要是实用;二是美观——使汉字逐步成为艺术文字。
上一章,我们侧重讲了“实用”,这一章讲一下“美观”——由“刀刻”这个“社会存在”决定并形成的“审美意识”:
一是以自然为美。先民中的“知识分子”,在甲骨、陶器是刻字时,只是为了表达思想,记录事情,并没有想到要当“书法家”,流芳百世。镂刻时,没有什么杂念,完全是一种“随意为之”的纯朴心态。字,刻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一点也不雕饰造作。因而,刻出的字,线条棱角分明,结体落落大方,布局错落有致,呈现出一种率真自然之美——这种“美学意识”一直影响至今,成为书法艺术追求的一种最高境界。
二是以适中为美。无论是“阴刻”或是“阳刻”,所形成的“立体线条”,以“适中”、恰到好处为美。“阴刻”,若刻得太浅,线条形不成“立体形象”好象是毛笔书在载体平面上一样,便失去了“刻”的本意。若刻得太深,甚至底大口小,成了“囊虫钻镂之形”(宋×?语),不仅刻时难刻——运刀时字壁易受损。更重要的是扭曲了字的“立体形象”,使字变得难以入眼入心了。“阳刻”,若线条凸的太低,和载体平面对比不鲜明,字的形象难以立起来;若线条凸的太高,一般载体材质难以支撑得起来,即如支撑得起来,这样的“立体形象”在光线照射下,阅者的视角和心理感受也是不易接受的——因而也难以说是美的。因而,可以说是刻刀和载体材质决定了字以“适中”为美。这种“适中”为美的思想也影响到了毛笔书法艺术的鉴赏,是“中和为美”的思想源头。
三是以残缺为美。硬刀在硬料上镂刻,不可能做到一点一画都很“完美”无缺,常常会出现“刀痕”“圭角”“尖锋”,这些“残迹”经过时间的“冲刷”,自然的腐蚀,“痕”“角”“锋”的“露筋突骨”之形不仅逐渐消失,还使通篇作品形成了一种“巧夺天工”的“模糊朦胧”之妙,呈现出一种幽深旷远的意境,给阅者以无穷想象的余地。当然,这里所说的“残缺”是有“度”的残缺,不是已经破坏了线条形态质感的“残缺”——这样的“残缺”,已无“美感”可言。
以残缺为美,是刻字艺术特有的一种“审美情趣”。而这种情趣,由刻刀造就后,影响到了毛笔书法、绘画、雕塑、建筑等艺术领域,开了“以拙为美”“以丑为美”“以怪为美”等美学思想的“先河”。刀刻之美,还有以“力度”、“厚度”、“均势”为美,在上一章中已有涉及,这里不在赘述。
夏廷献,河南省南阳市人。1944年出生于农家, 1964年入伍,1999年从海军装备部某局政委岗位退休(海军大校)。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幼时写大仿,与书法结缘。中学时,受到书法家王学睿老师直接影响,对汉隶魏碑产生兴趣。参军后为连队书画骨干。1970年后在各级机关主要从事“文字”工作,业余时间从理论和实践上探索汉字的“生命形态”。1999年出版了专著《书道犹兵——中国书法艺术新探》,提出了“战争是书法艺术之父”的观点,揭示了“兵法与书法”的历史渊源及其相互关系,探索了二者同理、同法、同势、同美的内在规律。行家认为是独树一帜的一家之言,为孙子兵法研究开拓了一个新领域,为书法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1999年之后,出版了《中国书法千字文》。在《书法导报》等专业报刊发表书法评论文章三十余万字。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出版有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戏剧脚本、游记文学、工具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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