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几年前的“抄袭案”到十几年后的“洗稿案”,说明了什么?

李忠效  金羽毛文苑  2020-10-17 08:18:00



从十几年前的“抄袭案”到十几年后的“洗稿案”,说明了什么?

 


――反抄袭、反剽窃、反“洗稿”系列文章之二


李忠效

 

十多年前,中国文坛上曾经发生过一个很有影响的“郭敬明抄袭事件”,估计许多人还有印象。为写此文,我专门上网查了此事,网上的资料居然还很详细。我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郭敬明抄袭事件”。


2003年1118日,某网站读书频道发表题为《郭敬明新作〈梦里花落知多少〉被指剽窃他人作品》的文章。作家庄羽称,春风文艺出版社于200311月出版的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剽窃了她在200211月创作完成的小说《圈里圈外》独创性的构思、故事的主要线索、大部分情节、主要人物特征、作品的语言风格等。为此,庄羽将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及销售商北京图书大厦告上法庭。


2004年127日,由北京市一中院对郭敬明与庄羽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一审判决后,郭敬明声明称,将继续上诉,同时还表示,自己从未与庄羽进行任何庭外联系,也不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


2006年5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判决郭敬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北京图书大厦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行为、公开道歉。限期15日执行。

持续了两年多的“郭敬明抄袭事件”画上了句号。


当时我没有关注判决书的执行情况,只是听说,被告赔钱了,但是郭敬明坚决不道歉。最后到底道歉的没有,我也没关心。后来听说,中国文坛一位大佬当介绍人,介绍郭敬明参加中国作家协会,中国作家协会居然接纳了他。我记得当时有人写文章对中国作家协会提出批评:把小偷吸纳到作协中来,作协成了什么地方!


这次我在网上看到著名编剧汪海林在微薄中提到此事:在郭敬明抄袭案后,只有王朔有个犀利的批评,作协却把他吸收为会员,原因是(作协)可以吸引年轻人(不在意他是抄袭),这就是知识界和文化界的寡廉鲜耻了。


一位网友写道:大家最恨的就是郭敬明抄袭起家的(这种)人,竟然能赚的盆满钵满,由他开头,把整个风气带到了“甭管人抄不抄袭,人家现在有名有钱,你有能耐你也抄出名啊?”这样的地步。明明对抄袭这件事的态度就应该是批判的,结果现在变成了无所谓了。颠倒是非黑白,滑天下之大稽。


近年来,有很多电影公司请郭敬明当导演,目的也是为公司赚钱,郭敬明拍的电影也确实都赚了钱。由此可见,只要赚钱,道德、公信、廉耻都可以放到了一边,这真是中国的悲哀。


“郭敬明抄袭事件”十几年过去了,如今世风日下,抄袭现象越来越严重。也可能有人嫌抄袭一词不好听,就把抄袭变成了“洗稿”。不知是谁发明了“洗稿”这个词,应该给他发一个大大的奖章,以表彰他对汉语词汇的创造性贡献。不过我想,发明“洗稿”一词的人,一定也是个“抄家”。“洗稿”显然是为给“抄袭”遮丑的。


“洗稿”的性质无疑就是抄袭、剽窃,创造“洗稿”的人到底赋予它啥意思?就是把别人的稿子“洗”一遍?把别人的名字洗掉,换成自己的?把自己不需要的内容洗掉,留下需要的内容?照这个思路推演下去,“洗稿”还可以叫“搓稿”,把别人的名字搓掉,把自己不需要的内容搓掉。“搓”比“洗”更有动感。


近些年,没再听说郭敬明抄袭别人的事件发生,也许他改邪归正了,也许是当了大款,不屑于再干这种小偷小摸的事了,但他的继承人还是真不少。


三天前,我写了一篇《刘祖爱,你采访过沈安娜么?》,在朋友的“金羽毛文苑”公众号发表后,立刻引起众多朋友的关注,大家纷纷对刘祖爱这种“名校教授的下作行为”表示谴责,对我的“较真儿”表示支持。还有好几位朋友对我说起他们的类似遭遇,有中央党校刘教授,有海军某军代表局原政委、研究范蠡的专家夏廷献大校,有高等教育出版社原编辑室主任、文学博士、《红色华润》作者吴学先,还有原《解放军生活》杂志编辑、诗人兰草等。


抄袭刘教授书稿的那位很奇葩,居然把刘教授书中所写的“我女儿”云云照抄不误。刘教授也很英勇,让抄袭者和出版者大败。


夏廷献大校就惨了,打了半天官司,累得精疲力竭,只获得一点点银子。所以他看到我写的揭露刘祖爱的文章,颇为感慨,很快给我发来微信:


我把你的文章转发到了文友圈。坚决支持你的维权行为!
《范蠡》被抄袭事,法院判决后,我很生气,对抄袭者出版者判得太轻了!写下了题目《我也想抄袭》。后来想想又泄气了,那时也无平台发这种抨击抄袭的文章啊。
由于法律不健全,尤其是打击不力,社会上包括高校、名人抄袭的事媒体时有披露。连一些领导干部都抄论文戴博士帽,你想想,怎么打击?
刘祖爱,堂堂军人,堂堂教授,明目张胆,恬不知耻这么做,也是社会风气造成的啊!
上海一高校教授,未经我同意,也不打招呼,把我的《范蠡》偷偷翻译成日文,交给他日本老师。一位朋友告诉我,我通过上海战友找到他,他丝毫没有道歉之意,一副文痞样子。
前段去世的赫赫有名的一位书法家,也剽窃我“书道犹兵”一书的观点,你能把他怎么的?
抄袭事,在大家看来,可能是小事。

我回复夏大校,让他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我告诉他,有个中国文字版权协会,我曾是发起人之一,前些年因为部队清理军人参加地方协会问题,要求军人只能保留两个与工作有关的协会,我只好辞去文字版权协会理事,保留了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和中国报告文学学会理事。不过我和文字版权协会的人还有联系。夏大校又连续发来信息:


你说的文字版权委员会,我第一次听说。你既然是发起人之一,现在又熟悉,可建议他们发挥点作用,每年打他三大战役,抓住抄袭案例,穷追猛打,让抄袭者颜面扫地。目前就你这件事,他们就可以介入,先开个座谈会也好。

若开会,我报名参加。

 

抄袭,不是一家报纸,一家刊物上发生的事,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所以应该抓一下。

还有人劝被抄袭想维权者“大气一点”、“不必计较”、“有打嘴仗工夫再写一篇”的怪论,致使维权人失去了斗志。好像维权是小家子气。

  这也是抄袭得不到有效有力遏止的原因之一。

其他原因:

抄袭难发现

抄袭成本低

抄袭易出名

抄袭者名声不臭

打击抄袭不力


夏大校的归纳总结无疑是正确的。我过去也有被人抄袭、被剽窃的经历,不过都不是那么明目张胆,有的没署名,有的署网名,找起来麻烦。这一回,终于抓个真名大盗,可以穷追猛打了。


吴学先博士的《红色华润》也被很多人抄袭,其中一个“大树镇长”公众号的抄袭最为拙劣,居然把华润公司当年从香港把一些民主认识护送回国内参加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说成是“偷渡”,让吴博士很愤怒。我鼓动吴博士写出来,吴博士很快就写出了《大树镇长,抄袭和改写不是原创,你知道吗?》,发表在她的“雪仙文集”公众号上,想看的读者可以到那里去看。



 

兰草编辑的作品、老照片被抄袭、剽窃的也很多。他看了我写的《刘祖爱,你采访过沈安娜么?》以后,立刻转到他的朋友圈,并发来几张他朋友圈的截图,在此选两张如下:
 






另有一些朋友看到我的文章,纷纷发来微信安慰我,同时也表现出对现实的无奈。我是一个认死理儿的人,不想因为人微言轻而保持沉默。我觉得塞万提斯创作的《唐吉珂德》很好,我就像那个拿着长矛去大战风车的唐吉珂德。

不过,我发现并不是我一个人在战斗,还有一个“女唐吉珂德”,他就是我前面提到的中央党校刘教授。她告诉我,她从《学习时报》得到消息,刘祖爱听说我写了揭发他抄袭剽窃的文章,就说了一声:我道歉。
刘教授当即对《学习时报》的编辑说:一声道歉就完了?
我觉得刘教授这句话特来劲!是的,当小偷行窃时当场被人抓住,小偷说一声“道歉”就完了?总得有个说法吧?是“送官”,还是“私了”?

我们商量,先和小偷协商,第一、经济索赔,多少钱小偷自己定,你觉的你的面子值多少钱,你就出多少钱。你要觉得你的面子就值一块钱,你就先拿一块钱来,再说;第二、道歉。这可不是口头说一声“道歉”就完事了,必须书面道歉。为了教育青少年抄袭、剽窃、“洗稿”都是可耻犯罪行为,并以此为戒,道歉书要刊登在《中国青年报》上。如果协商无果,我将诉诸法律。让法官来评判这件事的是与非。我要向法院提出“惩罚性”罚款的要求,数额将会很大。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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