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效:抄袭违法,互联网不是“文坛扒手”的法外之地

胡 峡  金羽毛文苑  2020-11-02 22:14:46


 

抄袭违法,互联网不是“文坛扒手”的法外之地
――反抄袭、反剽窃、反“洗稿”系列文章之十二

 

李忠效
 


这个题目是一个朋友出的,我觉得很好,欣然接受。我特别强调这一点,也是想告诉大家,我不是一个人在作战。我有一个松散的团队,他们在帮我出主意,争取打一个漂亮的“反扒战”。

自从互联网诞生,确实给人们查阅资料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同时也给“文坛扒手”打开了方便之门。早年“文坛扒手”的手段还比较“传统”,是“剪刀加糨糊”,现在可好,鼠标一点,复制、粘贴,再稍微梳理一下,一篇抄袭之作就完成了。特别是有了“公众号”之后,很多人以此为业,把抄袭的文章加个吸引眼球的标题,就可以获得成千上万的点击量,10万+都有可能,甚至还会获得不少的“打赏”。
抄袭已经演变成了一种“职业”。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也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互联网既给抄袭者打开了方便之门,也给“反扒”工作提供了方便条件。过去抄袭是“剪刀加糨糊”,对抄袭者来说有些费事,花的时间也多,但是对于“反扒”来说,同样比较困难,需要到图书馆查阅很多资料并进行核对,更费事费时。现在好了,“反扒”不用上图书馆,坐在家里上网一查,几秒钟就可以让抄袭者露出马脚。

我有一个同学叫吕永岩,他30年前写的一篇文章,先是被大陆的一个人抄袭,后来又被台湾一个学者引用。此前老吕并不知情。后来因为有了网络,老吕偶然在网上发现台湾学者在文章中引用了他的材料,但不是引用于他的原作,而是引用于大陆的某人,老吕通过律师找到大陆的那个人,这时他已是某学院的党委书记,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名誉,愿意给予老吕经济赔偿,老吕也心怀慈悲,没有公开揭露他。实际上老吕的善良也助长了不良风气的蔓延。

互联网是个双刃剑,既方便抄袭者,也方便“反扒者”。
但总的说来,如今抄袭事件像“雨后春笋”一样野蛮生长,是与互联网的方便操作密切相关的。
陈毅元帅有句名言: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但是“三只手”太多,到了捉不胜捉的程度怎么办?大家都知道钟馗打鬼的故事,小鬼儿太多,一个钟馗怎么打得过来?因此,这就需要国家制定严格的法律,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人给予惩罚性处罚,要罚他一个倾家荡产,要让他身败名裂,不能让这些人觉得犯罪成本太低,死不改悔。

就拿“刘祖爱抄袭案”来说,其危害不止是抄袭了一篇文章,试想,当一个学生得知他们的老师就是靠抄袭当上教授的,这个学生还会下工夫做学问么?当他的孩子知道他们的父亲是靠抄袭当上教授的,这个孩子还会下工夫去学习么?当高等学府的风气演变到不以抄袭为耻的时候,我们还能指望这个学府培养出国家的栋梁之材么?

互联网是个百花盛开的地方,互联网也是个藏污纳垢的地方,怎么管理是国家的事情,我在这里只想警告那些“文坛扒手”,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上头还有法网。你们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不要以为别人抓不住你,不要觉得即便被发现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一声道歉而已),即便打著作权官司成本也很低(已经有名有利赔点钱没关系)。一个以码字为职业为谋生手段的人,如果是“扒手”,早晚会像刘祖爱教授一样,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20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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