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远的刘欢
文/254舵信陈琰
第一次知道刘欢,是二十年前在部队的时候。记得那是一次晚会上吧,他唱的是一首很美的歌《人生第一次》。当他满含深情地唱到:“我就是抱上了儿孙,我还是你的铁蛋蛋”时,我发现,他的眼里竟有晶莹的泪花在闪烁。那一刻,我的内心被深深地震撼了,也就在那一刻,我喜欢上了面若雄狮,长发披肩的刘欢。

二十年来,我关注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每一次在电视里看到他,我的心总会莫名的激动,刘欢已成为我生命中一道亮丽的风景。刘欢要举办个人独唱会的消息传出后,我时刻关注着报刊杂志的动态,希望能一赌为快。然而遗憾的是,二00四 年三月十九日那天,我搜遍了所有的电视频道,终究没有能看到他在独唱音乐会上的风采,这一直是我心里无法释然的痛。我曾不止一次地读过他夫人卢璐写的那本《嫁给刘欢》。我被他的浪漫故事所吸引,我为他的崇高境界所折服。多少年来,我们总是在电视剧的片头或片尾听到他的声音,总是在五彩缤纷的舞台灯光下,看到他身着朴素、不加修饰地直面镜头。超强的自信和绝对无敌的实力,造就了这个一边在大学传道授业、一边在歌坛建树颇丰的刘欢。
刘欢不是帅哥俊男,据说他的身高不过一米七十多一点,体重有八十多公斤,这样的形象是不敢令人恭维的。然而,他的魅力对于任何一个喜欢他的人来说,做任何的想象都不为过。这么多年来,我谈音乐便谈刘欢,我就是他狂热的崇拜者。艺术靠征服而存在,我企羡刘欢这位真正的艺术家。我欣赏刘欢唱歌时的那种大气,似四海翻腾,五洲风雷。他声若洪钟,象是有无穷的穿透力,使人荡气回肠。每次听他的歌声,我总会感动,心象被他拽着一般,久久不能平息。从《少年壮志不言愁》、《亚洲雄风》、《北京人在纽约》到《好汉歌》、《生于六十年代》,刘欢以他最真实的形象彰显着他的个性,成为一棵屹立在歌坛的重量级长青树。只是现在短发变成了长发,曾经削瘦英俊的脸上已布满了沧桑。

在夜半的孤灯下,我听着刘欢的歌声,注视着他那沧桑的脸,常常是心潮澎湃,潸然泪下。他远在天边,也许我今生是无缘和他见面的。
可是,他是我心中永远的艺术大师,我永远热爱他,支持他!
2005年1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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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蕾咬2018-05-18 21:26:33
我也喜欢刘欢。赞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