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秘密档案 《到舒坦为止》(2)
尽管奚大江如此说,还是有人对于梦雷参加竞选不以为然,觉得让于梦雷当个陪衬也无所谓,代表们是不会选他的。而工作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胡德一则非常谨慎,专门派人对于梦雷的背景进行调查。
很快,胡德一派的人就把于梦雷的所有情况都调查来了--
于梦雷小的时候,由于父亲有“政治问题”,他也成了“狗崽子”,经常受社会的歧视和其他孩子的欺负,因此渐渐养成了一种强烈的反抗意识。不论来自那个方面的压力,不论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他都会进行本能的反抗。少不更事,再加上顽皮的天性,走在街上,一看就是一个“不良少年”。15岁就不上学了,在社会上混了一年。16岁,有点懂事了,他不想老是花母亲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决心自己养活自己。后来街道办事处给了一个就业名额,16岁就到区里办的一个钢铁厂上了班。因为没有“关系”,小小年纪竟被分配到最苦最累的翻砂车间。
十六、七岁,正是心理上、生理上最不稳定的时期,他觉得社会对自己不公平,就琢磨干点什么好玩儿的事,找找心理平衡。结果已经“玩”到犯罪的边缘了,他还懵懵懂懂的,直至跌进深渊。
于梦雷有个和他臭味相投的伙伴,外号叫“狐狸”,比他大一岁,胆子也比他大,还会点武功,走路脚特别轻。在离他们街道不远的地方有个警备区的营房,经常放电影,他俩没事干就结伴去看。有一天晚上,狐狸看见有个宿舍的墙上挂了一把手枪,对于梦雷说,要是有把真枪玩玩,那才过瘾!于梦雷也想,这东西挺好玩儿,揣在怀里,一般人不敢欺负。于是他们俩一连侦察了好几天,然后由于梦雷放哨,狐狸潜入宿舍,把枪偷了出来。
有了枪之后,他们觉得气也粗了胆也壮了,老想到什么地方显摆显摆。当时他们年纪尚小,对社会上的一些东西很朦胧,看见那些谈恋爱的青年男女出双入对,很羡慕,也很好奇。谈恋爱的男女都喜欢往黑暗的地方钻。他们趁着黑凑到跟前,听见男的女的说你爱我,我爱你,觉得挺好玩儿,就想吓唬吓唬他们,一吓唬就把他们的手表自行车都拿走了。一连闹了好几回,吓得很多谈恋爱的男女晚上都不敢去公园了。
一天晚上,于梦雷和狐狸从一个叫霸王桥的地方路过,看见一对男女正在桥下拥抱接吻,还哼哼唧唧的,他们就想坏人家的好事。狐狸拿着手枪,于梦雷拿一把军用刺刀,凑了上去。那男的挥着拳头要反抗。于梦雷一紧张,没等对方的拳头打过来,就用军刺捅了他一家伙。当时正是冬天,对方还穿着棉衣,刺刀一下就把棉衣捅透了,把那人伤得不轻。
持枪抢劫,还伤了人,属于重大恶性案件,公安局很重视,忙忙活活调查了一阵子,把所有的嫌疑对象都排了队,也没能破案,谁也没想到是他们干的。后来是他们自己不小心暴露了。
狐狸在一个公司的食堂做饭,于梦雷经常去找他,在伙房里弄点什么吃吃。那天,他俩没事就议论手枪有多重。狐狸说,枪带着子弹是二斤半。于梦雷说,不可能有二斤半。然后就在面缸上的秤上称。一称是二斤四两半,于梦雷还乍呼:你他妈的,谁说是二斤半!就在这时,公司团总支书记来找狐狸开会。他们一紧张,腾,把枪掀到面缸里去了。但还是被团总支书记看见了。就报了案。接着公安局就把狐狸抓起来了。
狐狸被抓,于梦雷不知道,还照常去上夜班。公安局去抓他的时候,他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那天他下夜班回家,穿了一条二尺半的大喇叭裤,一路上还哼着小调。他家住的是大杂院,院子里很安静,他根本不知道家里还藏着人。他脱了衣服想睡觉,刚躺下,就从床底下钻出两个警察。他还没明白怎么回事,警察一拳就把他打晕过去了。
他醒来的时候,一睁眼,最现看到的是一个烟头,就在他的眼前。他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很快他就知道了,是倦曲在吉普车上,在前后座中间,被两个警察踩在脚底下。
到了公安局以后,开始他什么也不说。公安局长让他把衣服脱了,只穿个小裤衩,打着脚镣,不让他睡觉,叫他从篮球场的这头走到那头。当时是2月,天很冷,穿个小裤衩,冻得身上起鸡皮疙瘩。那脚镣很沉,走几个来回,就把脚腕磨破了,篮球场上流了很多血。就这样,他还是不说,把公安局长的鼻子都气歪了。经常在夜里12点提审,他又饿又渴,但是既没有东西吃也没有水喝。
“你交代不交代?你的同伴可都交代了!”
于梦雷也不知道狐狸交代了多少,他不敢乱说。后来实在坚持不住了,就说了几处作案的地方。因为作案时天很黑,看不清周围的环境,等白天再去,连地方也找不着了。最后就以报案的事件为准,找不着的地方就算了。(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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