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五 “瓦良格”项目大事记 《"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3)

11月5日,澳门创律公司在北京钓鱼台大酒店召开董事会议,确定了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拖船工作的具体分工等事宜。

11月6日,徐增平支付黑海造船厂500万美元。

11月10日,徐增平、张勇在香港联合举行“澳门创律公司航母归航新闻发布会”,向新闻界介绍了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运作计划。

12月,徐增平找张勇要求报销各种开支票据共2997万美元,折合港币2.3亿元,张勇报告邵淳,邵淳不予认可。

 

附录五 “瓦良格”项目大事记 《"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

 

1999年

1月19日及2月2日,北京泰信达公司向徐增平发出函件,要求解决“瓦良格”号航母的若干重要问题。

2月7日,澳门创律公司在钓鱼台大酒店召开董事会,确定了若干重要问题的解决方案。

2月9日,徐增平在乌克兰代表澳门创律旅游娱乐有限公司与黑海造船厂就购买合约(编号: 775/106-373)签署了补充协议(编号2),进一步明确了付款日期及罚金事项。

2月中旬,邵淳发现徐增平挪用购买“瓦良格”号航母专款1800万美元。

2月下旬,北京泰信达公司内部发生分歧,吴巍决定退出“瓦良格”项目。

3月3日,徐增平代表澳门创律公司与黑海造船厂就1998年5月25日签署的合约(编号: No.775/106-3730)签订了补充协议(编号3)。

3月16日,东方汇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发出了要求参与该项目运作的函及委托书。

3月21日,徐增平、北京泰信达公司、香港达程投资有限公司及庄立祥在北京钓鱼台大酒店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为满足中国及澳门法律的要求,将北京泰信达公司持有的澳门创律公司股权转为达程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同日,徐增平签发收据,承认北京泰信达公司总共支付2.3亿元人民币用于“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投资及费用,并承认所有权利已转由达程投资有限公司享有。

3月26日,华夏证券公司与北京东方汇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东方汇中公司派出总经理戴岳负责澳门创律公司的业务。随后,成立“瓦良格”项目临时领导小组,邵淳、高增厦并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王广平、戴岳、吴宇为领导小组成员。

4月,成立“汇中(香港)发展有限公司”,高增厦任董事长,戴岳任总经理,张勇任副总经理。

4月上旬,乌克兰黑海造船厂给澳门创律公司发来律师函,敦促澳门创律公司交纳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余款800万美元,滞纳金、滞港费以及罚金500万美元,共计1300万美元,其中800万美元竞拍余款必须在4月30日前付清,否则视为澳门创律公司放弃“瓦良格”,前期已交纳资金不退。

4月16日,澳门创律旅游娱乐有限公司在澳门力图律师事务所就股份转让条件未达成一致意见,徐增平方面作了会议记录。

4月18日,吴巍受邵淳委托与徐增平谈判,邵淳要求徐增平出让澳门创律公司60%股权。吴巍从绝对控股方面考虑,决定要求徐增平出让80%股权。

4月19日,徐增平发来了“关于澳门创律旅游娱乐有限公司股权及乌克兰购船事宜”的函件,同意出让80%股权,但提出了极为过分的要求,达程投资有限公司未能接受。

4月21日,达程投资有限公司从国家利益出发,致函徐增平,奉劝他以大局为重,放弃个人私念,尽快接受达程方提议,争取时间,达成协议,安排拖船。

4月29日,经过与徐增平的艰苦谈判,吴巍代表达程投资有限公司在澳门与徐增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由达程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澳门创律公司80%的股权。(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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