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五 “瓦良格”项目大事记 《"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5)

9月18日,因徐增平给中央军委副主席迟浩田写信,告了高增厦一状,高增厦被迫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呈:辞去东方汇中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未予批准。

9月20日至11月5日,张勇5次给乌克兰黑海造船厂汇款,共计809万美元,加上4月30日汇出的800万美元,共计160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3亿元)。

10月7日下午,华夏证券公司邵淳、罗××与东方汇中公司王广平、戴岳、朱华布在北京燕山大酒店811房间,商谈处理“瓦良格”号航母的方案。邵淳和罗××认为:根据现在的情况,船不能往回拖,一拖麻烦就大了。

10月9日,张勇代表80%大股东在澳门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免去徐增平澳门创律公司一切职务。

10月14日晚,在皇家大酒店二层会议室,华夏证券公司邵淳、吴宇、罗××、郭丹与东方汇中公司高增厦、王广平、戴岳商量“瓦良格”的处置问题。华夏证券公司意见:这条船暂时不拉,等以后适当时机再说。

10月18日,北京东方汇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戴岳和张勇赴乌克兰,代表澳门创律公司,于10月24日,与乌克兰黑海造船厂正式签订澳门创律公司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协议书,获得船主证、造船证等10余份法律文件。

10月21日,东方汇中董事会接受高增厦的辞呈,同意其辞去东方汇中公司董事长职务。任命刘兴元为公司董事长。

11月3日,在华夏证券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瓦良格”项目运作进度情况碰头会,华夏证券公司邵淳、吴宇、罗××,东方汇中公司王广平、戴岳与会。罗××要求“瓦良格”要“归位”,归华夏国际公司,戴岳反对,双方不欢而散。

11月6日,戴岳主持经理电话会议,讨论“瓦良格”号航母的注册问题。《经理电话会议记录》于1999年12月7日在深圳阳光大酒店补签,签字人为:张勇、徐增平、戴岳、吴巍。

11月12日,张勇为“瓦良格”办理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船籍证。船主为香港汇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月,上级调查组经过一年对邵淳的调查,得出初步结论:邵淳不存在个人经济问题。

同月,邵淳想通过有国家安全部背景的公司总经理助理罗××把“瓦良格”交给国家安全部,未果。罗××向东方汇中公司索要“瓦良格”船主证,未果。罗××要告东方汇中诈骗,邵淳反对。罗××与赵大建合谋,向上级报告邵淳购买“瓦良格”号航母事宜,上级领导批示:胆大妄为,严肃查处,以正国法,以儆效尤。

11月下旬,中央六部委成立调查组,进行短期培训,准备进驻华夏证券公司。

12月3日,中央六部委调查组正式进驻华夏证券公司,宣布邵淳停职配合调查。

12月7日,徐增平、刘兴元、戴岳签订澳门创律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12月9日,张勇按照刘兴元的要求,香港达程公司以收购徐增平澳门创律公司4%股份的名义,支付徐增平40万美元(约合港币310万元)。

12月9日,香港《东方日报》消息:《华夏三要员突遭撤职》(“三要员”为邵淳、魏必中、王卫国)。

12月×日,香港报纸刊登消息:《邵淳被斥胆大妄为》。报道称,邵淳因购买“瓦良格”号航母,被国务院领导严肃斥责。

12月14日,张勇第三次去乌克兰,与德国代理公司签订“瓦良格”号航母评估协议。

12月16日,吴宇被调查组“双规”,到2000年4月30日解除“双规”,一共失去自由136天。

12月16日,戴岳给国家安全部许永跃部长写信,要求其对华夏国际公司董事长罗××滥用职权(限制戴岳出境)的行为进行管束。

(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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