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和美国法律做“游戏” (九)《我在美国当律师》(2)

接下来我要讲一个我处理的案子。这个客人是从大陆来的,叫徐婉芬,是客家人,由于移民局认为她不符合入境条件,而被关在拘留所里。我去了以后,发现她讲客家话,于是,心里就开始想主意。我问她:“你是讲客家话,国语和广东话是不是讲得都不太好?”

“是的。”

“你上庭时,为自己辩护,是不是无法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思?”

“是的。”

我心里马上有数了,迈阿密的拘留所有六百张床位,远没有住满。这个人如果关在迈阿密,一时半时放不出来。而纽约的拘留所当时只有一百张床位,如果把她的案子弄到纽约,很容易放出来。但我必须找到将她的案子移到纽约的理由。这一点,我从和她一谈话就已心中有数了。

上庭的时候,我要求将此案转到纽约审理。

“为什么?”法官问。

“因为迈阿密没有客家翻译。”

“怎么没有?找一找嘛!”

法庭很快找来了翻译。一看此人,原来我认识。我知道这个翻译不行。原来客家话有三种,一种是梅县的客家话,一种是保安的客家话,还有一种我说不准确。这几种话不同,但他们互相之间能听懂。只是,要准确翻译,就不一定了。但法庭上的翻译,必须强调准确。

我就准备在“准确”这两个字上作文章了。

我上庭时对法官说:“问他们问题,试试看嘛,看他们能不能沟通。”

翻译用客家话问我的客人问题,都是原来材料上涉及到的。徐小姐对我说:“他讲的客家话不是我们那种客家话。”我让她用她的客家话去回答。回答之后,翻译也没有译对——我对照着材料上的文字,一一发现了他翻译的差误。

我以此为由,向法官提出:“这位客家话翻译不行,他不能按法庭要求,准确无误地翻译。”

翻译说:“是,她的客家话与我们不是同一个客家话。”

由于找不到更好的翻译,此案只好延期。但此间,代表政府的律师,根据我的客人的记录材料,发现在迈阿密入境时,她曾通过电话和纽约的一个会讲汉语的移民官谈过话。根据这一事实,政府律师提出我的客人徐小姐会讲国语,否则的话,那位移民官怎么做电话笔录?

上庭的时候,法官通过电话向纽约的移民官取证。大家通过扬声器都能听到。

首先是政府律师说:“你是张检察官吗?”

对方说:“我是,是张检察官。”

“你记不记得三个月前,有一个叫徐婉芬的中国小姐,在迈阿密机场入境时,你为她办过入境登记?”

“是的,我记得。”

“你记不记得她是用什么语言说的?”

“我是在台湾出生的,我只听得懂国语,所以她只能跟我讲国语。”

“是吗?你不会讲客家话么?”

“当然,我不会讲客家话。”

政府律师显得很高兴,很得意,说:(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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