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3) 《丹心素裹 ——中共情报员沈安娜口述实录》(2)
时间:2023-02-21
来源:听雪斋书馆
作者:李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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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清楚地记得,国民党代表坚持要各党派承认十年前由国民党一手包办制定的国大代表《选举法》和《组织法》,以及据此选出的九百多名所谓“国大代表”。邓颖超是当时中共代表团惟一的女性,她以女政治家的敏锐和严谨,当场做了有力驳斥。她手拿会议印发的国民党炮制的《选举法》和《组织法》说:这是十年前制定的,代表也是十年前选举的,已不合乎今天的情况。
《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要经过公民宣誓后才有选举权。邓颖超指出,这是限制了人民的选举权。她手举一份“公民誓词”高声朗读,笑着说:在座的朋友们,大多没有宣读过这份“公民誓词”吧?没有宣誓就连公民资格都没有,自然没有选举权了。而且誓词的内容是让人民未获选举权之前先限制了思想自由。
《选举法》第四条规定,“背叛国民政府经判决确定或尚在通缉中者,不得有选举权”。邓颖超指出,这是十年前反对中国共产党的条文,现在显然过时了。
邓颖超的结论是:原国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在狭小的基础上选出的,广大人民被拒之于选举门外。代表应当重新选举。不合民主原则的《选举法》和《组织法》应予修改。
邓颖超的发言,有理有据,法理清晰,抑扬顿挫,痛快淋漓,赢得了大会多数委员的热烈掌声。我当时也差一点忘情地想鼓掌。
第二天的《大公报》生动地报道了邓颖超这次发言的场面。报道最后写道:对于共产党这位著名的女将,都知道她口才出众,没有人会料到她是如此精通法理。她的发言有根有据,合情合理,无可辩驳,令国民党法学专家无言以对。
1983年12月24日,我在给邓颖超的信中,回忆起“旧政协”时,自己亲眼所见邓大姐在会上发言的往事:“大姐对反动派严词驳斥,我高兴得要笑出声来,但马上想到这是严肃的政治斗争,终于忍住了,不露声色。”
政协会议在这样尖锐的斗争中,达成了政府组织、和平建国、国民大会、宪法草案和军事问题五项协议,签订了《关于停止国内冲突的协定》,并发布了停止军事冲突和恢复交通的命令。
但是,政协会议上签订的协议,只是各方代表商谈的结果,并不完全代表各党的意志,特别是国民党方面。
1月31日,即政协会议临近闭幕的当天下午,在国民党中央会议上,一些顽固分子如谷正纲等大哭大闹,他们说:国民党完蛋了!什么也没有了!投降给共产党了!宪法草案十二条原则把“五五宪草”a破坏无遗了。他们大肆攻击“政协决议”,对宪法草案尤其不满。蒋介石任他们大哭大闹,一言不发,最后说,他对宪法草案也不满意,事已至此,无法推翻,只好姑且通过,将来再说。
果然,这次政协会议的决议,不久就被蒋介石一一撕毁。但当时中共代表在会上揭露了国民党假民主、真独裁的把戏,团结了中间民主人士,挫败了国民党的阴谋,使广大民众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的一系列主张。
政协会议期间,大会休息时,不少会议工作人员都准备了“纪念册”,请与会的政协委员们题词。我和明之商量:是不是也可以借此难得的机会,请我党领导同志题词,作为激励我们的座右铭?
明之认为这是个好主意,也没有什么不妥,于是他就装订了一个浅绿色封面的本子,在封面写上“敬求墨宝”和“纪念册”几个美术字,四周还画些花边,下面具上我当时的名字:沈琬。
我跟在同事后面,先请国民党代表孙科、陈立夫、邵力子等题词。他们都称我为“同志”,题词内容多为“温柔敦厚”、“端庄贤淑”等。
接着,我走到周恩来面前,按捺内心的激动,十分尊敬地凝视着他,把纪念册双手捧到他面前,请他题词。
周恩来深情地看着我,笑着说:“写什么呢?”接着挥毫写下——
随后我们两人相视片刻,心照不宣。此时我感到一股暖流在心中翻滚。在请周恩来题词之后,我又请董必武、吴玉章、王若飞等中共代表题词。
在这些题词中,国民党的委员称我“同志”,中共领导人却只能称我为“女士”,这确实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回到家里,我和明之反复琢磨,认为周恩来的题词,具有深刻的含义。妇女要解放,首先要民族解放、人民解放才行。我们理解,周恩来实际上是要我们两人做好现时的情报工作,致力于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
这本纪念册,我和明之珍藏了多年。上个世纪60年代初,被一位朋友借去,一直未还。没想到“文革”时,他家被抄,这本纪念册连同我借给他的其他材料和照片,均被造反派拿走,至今下落不明,非常可惜。
新中国成立后,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为了在提法上与1946年1月召开的政协会议有所区别,一般都称前次召开的政协会议为“旧政协”。
由于“旧政协”决议不利于国民党反动统治,蒋介石对此十分恼火。在“旧政协”大会闭幕前后,国民党反动派指使特务先后制造了“沧白堂事件” 和“较场口事件”,打伤郭沬若、李公朴及其他爱国人士60多人,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使国民党的统治更加不得人心。
a 五五宪草,即 1936 年 5 月 5 日国民党政府颁布的所谓“宪法草案”的简称 , 其主旨是维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


李忠效,笔名:钟笑。原海军政治部创作室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报告文学学会理事。1955年11月出生,1969年12月入伍,2016年6月退休。历任潜艇轮机兵、轮机班长、轮机军士长、宣传干事、创作员、潜艇副政委、创作室主任等职。1974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1978年开始从事专业创作,1989年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主要著作有:长篇纪实文学《我在美国当律师》、《我在加拿大当律师》、《联合国的中国女外交官》、《丹心素裹--中共情报员沈安娜口述实录》、《“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长篇小说《酒浴》、《翼上家园》、《从海底出击》,作品集《升起潜望镜》、《蓝色的飞旋》、《核潜艇艇长》等20余部,并有电影《恐怖的夜》(编剧),电视连续剧《海天之恋》(编剧)、文献纪录片《刘华清》(总撰稿)等影视作品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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