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诺瓦之恋(一)《我在美国当律师》

第二章 诺瓦之恋(一)《我在美国当律师》

 

第二章 诺瓦之恋

 

李忠效手记——

张晓武办理出国手续的整个过程,一直是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秘密进行的,除了几位知己之外,其他人丝毫不知内里。他必须做到这一点。因为当时与他同时接到美国“1-20”的同学有十几个,校方统统拒绝开信。如果有人知道他在办出国,就会和他攀比,局面将无法控制。所以他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直到他坐在美国诺瓦大学法学院的课堂上数日之后,学校里才有人发现他“失踪”了。谁也搞不清他是怎么出国的。那些想掣肘者,也只能感到为时已晚。

张晓武到达美国以后,在给一位好友的信中不无得意地说:“那位靠后门的优势去了日本的‘学者’,如果知道被她挤下来的‘倒霉蛋儿’如今竟到了美国,不知她会作何感想?”

从这一点上看,留美的成功似乎对他的幼稚的虚荣心是个小小的满足。

从另一个方面说,是中国的某些腐败现象,把他排挤出了国门。

我对他这一段的行为表现的评价是:有“小人”之心,但不失“君子”之仪。或许这也是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的无奈的行为。他听了我的评价,先是不置可否。而后,便一本正经地谈开他的看法。

他认为,排除开一般意义上的“小人”,他在达到自己人生设计的目的时,更注意技巧。这似乎不必去分什么“小人”和“君子”。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当然是“君子”之举,但韩信的“胯下之辱”就一定是“小人”之举吗?

哪一个更值得称道?这里面有个观念问题。

不管怎么说,事实只有一个:张晓武已经到了美国,这是个很多年轻人都想去的地方。

张晓武说:美国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是个可以自由发挥个人才干的试验场。

本章记述的是张晓武在诺瓦大学法学院读书时的一段经历。

 

诺瓦大学法学院的第一个中国留学生

 

张晓武自述——

诺瓦大学是一所历史不长的私立大学,与美国众多的名牌大学相比,是个很不知名的小弟弟。我报考的其他几所大学都比它的名气大得多,我之所以最后选择了诺瓦大学,一是学校离我的经济担保人菲比的家非常近,开车只要20分钟就可以到,我可以住在菲比的家里,不必住校,这样可以省下一笔房租费。这在我刚到美国时,十分重要,因为我确实是个穷学生。二是这家学校对我非常慷慨,给了我全部的奖学金。这一点对我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我这样一个一文不名的中国留学生来说,诺瓦大学的容纳是我跻身美国的第一步。

这一切都要感谢后来成为我的干妈的菲比。是她建议我报考法学院的。

我在国内是学政治学的,所以一开始我投考的迈阿密大学、佛罗里达大学和佛州州立大学,都是报的政治学(PHD)专业。而菲比则认为,在美国读政治学专业不如读法学专业更有发展。她的儿子就是读法学专业的。

她曾在信中问我:“你对法学院是否也感兴趣?”

我当时对在美国攻读法学院有很大的顾虑。法学院毕业之后就是当律师,在美国当律师需要你对英语的掌握,能达到非常完美非常高超的水平。当律师就要上庭辩论,当然只用英语辩论,我作为一个中国人,尽管自己的英语在中国是上流的,但和美国人比,行么?

试想,一个美国人,不管你的中文学得多么好,到了中国的法庭上,和土生土长的中国律师辩论,你不担心他的中文表达能力就是个难以战胜的优势么?

(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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