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和美国法律做“游戏” (七)《我在美国当律师》(3)
他们说:“我们不知道啊!我们一点也不知道美国的情况。”
有一个工厂的厂长,手下有37个工人。1989年的时候,他的月工资可达3万元人民币。放着好好的厂长不当,非要到美国来,而来了只有先打工,吃尽苦头,寻找机会。
还有的非法入境者是开酒店的,再就是做小买卖的,谈起来显得都特别有钱,都说:“张律师,你只要把我保出去,要多少钱都行!”我当然不会乱收钱,我只收合理的律师费。而且当时对他们这些人,只收了不多的一点钱。真正给他们从拘留所办出去之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忘了自己的许诺,只有一两个人要多付给我些钱,以示感谢。我没要。那不是我的劳动所得嘛!我为这些“大款”办案子,但心里却不看重他们,他们中大多数人素质太差,处处表现出生意人的算计、狡黠,习惯于利用别人。“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恐怕正是他们的信条。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他们老想着去报答别人,就不可能轻松地向前走。这些人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发财,就是他们的钱永远会用在以后的关系上,而不是浪费在以前的交情上。这是否应了那句成语:唯利是图。
后来由于我的工作太忙,这种案子我不愿意接了,因为这些人撒谎的成分太多,我作为律师不能帮你撒谎。如果你具备了可以出保的条件,我可以按照移民法的规定帮你办。有些人什么条件也不具备,只有申请“政治避难”。他们把这个选择作为一种手段。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我发现,他们大多数根本没有正当理由,更谈不上“政治避难”了,而且素质也不是很好。我觉得为这种人上诉是很丢人的。我为那位赵医生办出来,是因为他妻子怀孕在身,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而且发现移民局犯了法理上的错误,出现了大漏洞。后来那二十几个人,碰巧都能多多少少找出点理由。另外,当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在拘留所里与警卫发生了一次大规模的冲突。这个过去从未发生过的冲突本身,使移民局变得有些被动。那时,这些人已经聘我作为他们的律师。
事情是这样的:拘留所的警卫对关在那里的中国人非常歧视,骂他们是中国佬,经常侮辱这些华人的人格。这些人中有个上海人,戴一付眼镜,在拘留所里很憋气,经常走来走去,别人觉得他挺清高。警卫看他不顺眼,就骂他。碰巧,这个人懂英语,就反问警卫:“你为什么骂人?”那里的美国警卫优越感都很强,自然受不了在押人员的指责,就蛮横地冲上来把他按在地上揍了一顿。那二十几个中国人正满肚子怨气没地方出,让人家关在这里本来就已失去了尊严,再让人家随意打骂,哪还有人权可言?于是就借着这个由头,赤手空拳地和警卫们对打起来。情绪十分激烈,像国内说的“犯人暴动”。冲突过后,中国人虽出了些气,但都被美国当局关进了隔离室,进一步失去了人身自由。这些华人中有一个人病了,被允许住院,他在住院时,设法把这件事情捅了出来。
这样,就有一个记者给我打电话说:“张律师,你的客人被人关进隔离室了,你知不知道?”我说不知道,他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然后我们一起乘车赶到现场。这时候已经有许多记者赶到那里。不知是谁向记者走漏了风声。
美国的记者是无孔不入的,他们的嗅觉都特别灵敏。《迈阿密先驱报》、美国ABC电视台、CBS电视台、NBC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记者都来了。我一到,立刻成为他们采访的对象。我说:“我需要先见我的客人,然后再跟你们说。”
我找到拘留所的负责官员,要求见我的客人。在美国,律师有这个特权,随时随地可以要求见自己的客人。很快,我的客人们被放出来了,我在接待室里见到了他们。二十几个人七嘴八舌地向我叙述了事情的经过,人人都显得非常愤怒。“美国是个自由的国家,怎么打人?在中国还没人打我们呢!”他们忽视了美国的种族歧视,他们也忽视他们在国内是上等人,而到了这里,连下等人都不是,只是个非法入境者。
见过我的客人们之后,我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我说:“警卫为什么要打这些人呢?他们到美国是来寻求自由的。在美国这个自由的国家,发生这种事,这些从中国大陆来的人是意料不到的。他们在中国都没有受到这样的污辱、虐待,而在自由的美国却受到了。到底谁最自由呢?美国经常说中国是共产主义国家,法西斯专政,可是在美国,你们这种做法是不是法西斯?”
当时我的情绪很激动,本来还想借题发挥抨击一下美国——说实话,在这一点上美国还是比较自由的,你可以抨击总统,没人管。就在这时,移民局局长闻讯赶来,要求与我私下谈谈,我适时地结束了与记者的谈话。
局长担心把事情闹大,主动提出要求私下解决。我乘机提出让他立即把我的客人们放出隔离室,恢复他们在拘留所内的自由。局长同意了。
美国的政府官员最怕两种人,一是记者,再就是律师。
(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踩一下[0]

顶一下[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