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商场风云 (一) 《我在美国当律师》(2)
鲜晶公司的总部在纽约,各地有很多分公司。当时运去的货柜在洛杉矾。根据美国的司法原则,既可以在纽约打官司,也可以在洛杉矶打官司。A公司的代表一直呆在洛杉矶,迟迟没有进入角色。
就在A公司等待观望的时候,鲜晶公司突然反守为攻,首先起诉香港A公司,说A公司欺骗鲜晶公司。从理论上讲,这完全是没道理的。但鲜晶请的是一家非常大的律师事务所,这家事务所在美国可以排进前三名,在美国各大城市和世界很多国家都有它的办事处,光是这家律师事务所本身,就可以先声夺人。仅起诉状就厚达60多页。这样,A公司由主动变被动,乱了方寸,后来又在司法管辖权方面和鲜晶方面对抗起来。
鲜晶公司是在加州起诉的。A公司的老板姓杨,经常到美国来做生意,所以鲜晶公司认为加州对A公司有司法管辖权,而A公司却向法庭提出:加州法院对A公司没有管辖权。
我跟H公司的人讲。既然鲜晶公司先起诉了,你们就在同一个法院反起诉。这样你省得交起诉状的费用。另外在司法权的问题上大作文章,对你一点利也没有。对方的经济实力很强,雇佣的是美国最大的事务所,他就是企图用打官司的方法把你们磨垮。在美国,民事诉讼和经济诉讼,从打官司开始到最后法庭判决,一般需要两三年的时间。小公司跟大公司打官司,很可能最后被大公司在这漫长的时间上拖垮了。现在在司法权上做文章,不去接触实质性问题,不是浪费时闻、浪费你们自己的钱财吗?真正受损失的是H公司和X公司。这两家公司完全可以联手告鲜晶公司,也可以告A公司,在大陆、香港、美国都可以起诉,这样做只会对大陆两家公司有利。但是,中国人做生意很顾情面,觉得与A公司关系不错,不愿告A公司,只想和鲜晶公司打官司。由于对事态的发展和对美国的法理不了解,大陆两家公司只能听A公司的。
A公司在洛杉矶请了一个律师,这个律师不仅代表A公司,而且代表H公司和X公司。严格地说,律师不可以同时代表利益冲突的双方,因为这不可能给客人提供最佳服务。实际上,H和X应该把A公司也作为自己的对立面,与鲜晶公司一起列为被告。遗憾的是,H公司和X公司没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可能以为,A公司和他们一道赚鲜晶的钱,却不知道恰恰相反:A公司是和鲜晶公司一样,在赚X和H的钱。他们真是分不清利益阵线。
为什么中国的许多大公司与海外的公司做生意总是亏,这也是原因之一。
国内公司一般多做转手贸易,转手贸易利润本身就不太大,而H公司和X公司,已经被A公司剥了一层皮。现在出现法律纠纷,又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仍旧和转手赚钱的A公司站在一起,搞得一塌糊涂。而且这场官司的律师费,最后还是由H和X出的。
假如,H和X联手起诉鲜晶和A公司,那么鲜晶和A公司就会互相攻击,结果无论二者谁对谁错,都要有一家赔偿H和X。但H和X跟A公司站在一起,A公司输了,你跟着输,A公司赢了,你一分钱拿不到,因为你不是起诉方,你只能从赢家的口袋里拿到一点原本就应属于你的钱。所以,H和X在这方面显得很无知。
后来,我就不再过问他们法律上的事情,他们没有请我做律师,我也不便过问。再说,这种事让人从心里上火、着急。我毕竟是从大陆出来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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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当律师》

作者简介
李忠效,笔名:钟笑。原海军政治部创作室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报告文学学会理事。1955年11月出生,1969年12月入伍,2016年6月退休。历任潜艇轮机兵、轮机班长、轮机军士长、宣传干事、创作员、潜艇副政委、创作室主任等职。1974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1978年开始从事专业创作,1989年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主要著作有:长篇纪实文学《我在美国当律师》、《我在加拿大当律师》、《联合国的中国女外交官》、《丹心素裹--中共情报员沈安娜口述实录》、《“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长篇小说《酒浴》、《翼上家园》、《从海底出击》,作品集《升起潜望镜》、《蓝色的飞旋》、《核潜艇艇长》等20余部,并有电影《恐怖的夜》(编剧),电视连续剧《海天之恋》(编剧)、文献纪录片《刘华清》(总撰稿)等影视作品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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