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成为“贝克——包利考夫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六) 《我在美国当律师》(2)
陈小姐,是我的法律秘书,毕业于天津的一所大学,她是上海人,是跟一个美籍华人结婚后来到美国的。到美国之前,她曾在上海的外企干了几年,那外企似乎是个大饭店什么的。她到美国后,先是和她的先生一起在餐馆打工,工资不高,还很累。后来就到我的事务所来干了。加入贝克—包利考夫事务所时,我又把她一起带了过去。她对自己份内的工作十分尽心,对事务所忠心耿耿。但她个性很强,以自己选择表现出的好恶感很明显。她不愿和自己不喜欢的顾客打交道,常常对这样的人冷言冷语。我不让她在电话上对客人态度生硬,要求她对客人都要笑脸相迎,但她还是忍不住在放下电话之后小声嘟囔:讨厌!她有时也会满足现状,不愿学更多的东西。也可能是她早就预料到她在事务所干不长的缘故。她先生想回大陆发展,她也会要紧步相随。
于小姐和陈小姐一样,也是法律秘书,毕业于北大法律系。她是西安人,她的先生是个从韩国来的美籍华人。我和她认识很早,但她到我这里工作的时间最短,比徐汉平还短。
三年前,她刚到美国不久,给我的事务所打电话想找份工作,我请她来考一下试。她来了。她人很机灵,长得也可爱,但她英语的口语水平和书写能力不太强,我没有录用她。我送她 出来时,她开着一辆大破车离去的情景,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她丈夫是个旧车行的销售员,可能是她丈夫利用职业之便,花几百美元买了一辆大破车给她开着玩儿。她人长得很小巧,坐在那大破车里很不相称。可她一点也不在乎人与车的反差,开着大破车到处跑。我很欣赏她的这股闯劲。“再见啦,以后联系!”她在车上一边招手一边喊,像开着一辆坦克一样消失在比斯肯大道上。于是我记住了她。
后来,有一个台湾客人要在当地开一个销售点,想招人,我向台湾客人推荐了她。再后来我和她便没有了联系,只听台湾人对我说过一次:“于小姐不错。”
去年临近年底的一天,一个女孩子给我打电话:“我是简妮芬·于,你还记得我吗?”
我说:“记得,记得。”一般人问我,我都说记得,但我一时真想不起她是谁了。应该说,我并没有忘记她,只是由于忙,由于突然,我不能马上将人和名字对上号。
我有一个所有认识人的名单卡片,我按她说的“于”字迅速查到“y”,一翻,看到了她的名字。我说:“你现在还跟那个台湾人做吗?”
“我早不跟他们做了。我这会儿给‘梅茜’做销售员。”
“梅茜”是美国一家卖中高档次服装的连锁店,在当地很有名。电话中,她跟我讲的是英语,我忽然发现她的英语进步很大。
“哟,你的英语很好啦,很上口!”我说。
“是啊,我在‘梅茜’做了两年雇员,天天和老外打交道……”
我想她突然找我一定有什么事情,便直率地问了她。她说想问一下申请公民的事情。我大概了解了她的有关情况之后,告诉她现在是可以申请的。接着我们又在电话里聊起天儿。她说“梅茜”工资不高,一年才一万七八的样子。我说三年不见你,英语进步不小,什么时候见见面,吃个饭吧!她说好啊。然后我们约定,在我把事务所并入贝克—包利考夫事务所之后再约时间见面。那时,我就把她列为下一步招聘秘书的人选之一了。我认为,她的英语提高这么快,说明她的素质好。
今年2月,我从北京返回迈阿密以后。就和于小姐按约在一起吃了顿饭。这次她开了一辆新的“本田”,打扮得也很入时。她刚有小孩,但还保持着过去的那种生气勃勃的样子。
“你现在还想在事务所做么?”我问。
“当然想啦,我就是学法律的,到美国来一直没用上,专业荒废了,很希望再有工作对口的机会。”
“你愿意到我这里干么?”
“愿意。”
“工资怎么考虑的?”,
“跟我现在一样就可以了。”
(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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