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和美国法律做“游戏” (五)《我在美国当律师》(3)
张晓武是学习战略学的,自然清楚舆论工具对发展自己事业的重要,同时也清楚在两家报纸作好平衡关系的重要。所以,他不愿得罪任何一方,同时在两家报纸上都作广告。他说:(没空格)“新闻界可以毁坏一个人的名声,也可提高一个人的声誉。律师是靠信誉谋生的职业,除了要给客人以良好服务,还要与新闻界保持密切的关系。”
他不仅在两家报纸上作广告,还向双方投稿,介绍美国法律的各种常识,这样既加强了与报纸的联系,又向社会宣传了自己——当地华人会从这些稿件中认识张晓武律师,承认他是法律方面的专家,愿意到他的事务所来找他办理案子。
在《侨声报》与《迈阿密时报》的竞争中,出现过一件曲折的事情。《侨声报》开辟了一个《大师傅日记》专栏,每星期都有一版,日记的语言都是广东方言,主要内容是进攻《迈阿密时报》的后台老板时××,说他如何如何想当华人领袖,怎么样在“中国城”项目上处处遇到打击,怎么样在“中国城”项目还没有拿到城市规划许可之前就到处进行欺骗活动,拉拢客人,获取大量订金等等。这样的文字战争持续了很长时间。
有一天,《迈阿密时报》的负责人给张晓武打电话,问:“他们的《大师傅日记》对我们进行这样的进攻是否构成诽谤罪?可否进行法律上的诉讼?”
张晓武对此极为敏感。他不愿介入这场争斗。如果他代表任何一方打官司,都会受到另一方的忌恨。中国人不会像美国人那样认为他的出面只是“例行公事”,而是要把他划到对立面的营垒中去。当然,作为律师,他不怕别人与他打官司。因为,在美国,一般人不愿和律师争斗。因为非律师打官司要花很多律师费,而律师打官司是不需花钱的。张晓武是不愿伤害自己与任何一家报纸的关系,更不愿华人之间,互相争斗不休。
因此,在《迈阿密时报》的负责人打来电话的开始,他就说明他不愿介入两家报纸之间的纠纷,更不愿代表一方打击另一方,请对方理解他的立场。
对方对他的立场表示理解。只希望介绍美国诽谤罪的有关法律规定。
张晓武诚恳地告诉他:“首先你在民事诉讼法上未必能打赢这场官司。第一,他的报纸并没有指名道姓,而是含沙射影,用了一个虚拟的名字作为进攻对象;第二,你‘中国城’华人财团的负责人由于经常出入于公共社交场所、政治圈子,经常见报,在法律上已经成为一个公共人物,可以由人随意评说。公共人物就像美国总统一样,如果人家对你进行各种歪曲甚至叫骂,也是不能追究法律责任的……”
诉讼没有实施,争斗却仍在继续。到了1991年的年中,双方的火力有所下降,原因是当地又出现了一份新的中文报纸《华侨新闻》。这家报纸是当地的台湾人办的,于是便形成了三足鼎力的局面。竞争仍然激烈,不过已不是先前的两虎相争了。
张晓武不得不在三家报纸上作广告,以免厚此薄彼。
后来,美国最大的华人报纸《世界日报》发现迈阿密华人人数日益增加,华人力量日益增强,也想到这里发展,于1992年初,在佛州建立了《世界日报》书局,加入了当地华人报纸的竞争。这样,佛州就有了四家势力非常强的华人报纸。以后会不会再继续出现新的报纸,实在是难以预测的。
有感于华人报纸的激烈竞争,张晓武时常想,中国人远在他乡,生存不易,何必自相残杀?但他又想,竞争和争斗,在美国这样的社会里,很难划清界限。或许,这是人的本性。因而,为了生存,人们应当习惯这种现象。其实,在佛州这种争斗的现象并不只在报界。
尽管华人在美国不少人很有钱,但在政治上没有形成一股势力,难以在政坛上树立形象。
在佛州,主要是迈阿密地区,华人总人数不足3万,华人的种种组织却有十几个,如:美华协会,安良工商会,华人文化会,华人商会,华人福利会,南佛华人活动中心,华人联合会……除了华人的组织之外,又有好多华人参加的亚洲人组织,如:亚洲人联合会,亚洲专业人才会,等等,等等。
张晓武作为律师,从业务上考虑,每个组织开会他都去看一看。他发现,参加会的都是些专业人才,包括卖保险的,做房地产的,医生,会计师,等等。但各会的头面人物之间的关系都不太好,各自维护和扩大自己的势力,各自作自己的老大。在与美国人竞争这个共同利益的问题上,华人团体,各行其是,从不互相商量,或互相联合。好像为在美国的华人谋福利的共同目标,并不能把这些身在异国的华人们团结在一起。(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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