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和美国法律做“游戏” (十一)《我在美国当律师》

第三章 和美国法律做“游戏” (十一)《我在美国当律师》

 

美国:挡不住的诱惑

 

李忠效手记——

八十年代,中国大陆掀起一股出国潮,至今势头不减。早些时候,人们几乎对出国的方向无所选择,只要出去就好。后来,目标渐渐清晰起来,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根据去向,把那些出国的人们分为三六九等,不是以他们原有的身分和地位,也不是以他们出去后的身分和地位,仅仅是以他们所去的国家作为评判的依据。去美国的,是一等身分;去英国法国日本等国的,是二等;去澳大利亚、巴拿马等国的,是三等……这就像当初毛泽东他老人家对三个世界的划分一样,三个等级的世界,出现了三个等级的移民。

毋庸置疑,愿意去美国的人是最多的。世界上所有第三世界的国家,甚至连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还有日本这样一些第二世界国家的人,都愿意去美国。

从理论上讲,美国是个移民的国家,是世界各国的移民聚集起来的国家。美国人在公布宣言或谈论自己的国家时,都公开地说:我们的国家是移民的土地,没有本土人。实际上这种说法也不确切。美国的印第安人就是本土人,只是大部分已经都随着曲折的历史消失了。剩下的不多的人口,都被驱逐到保留地。活跃在美国社会舞台上的都是从新大陆以外的国家迁移过来的民族。如此一个庞大而几乎纯粹的移民国家,必须要有移民法。

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哥伦布是西班牙人。而最早到美国去开发创业的却是英国人。欧洲的工业革命失败以后,很多人在英国混不下去了,就去了美国。一种是有钱人,在美洲广阔的土地上,跑马占荒,划出自己的地盘;一种是奴隶和囚犯,这些人后来却成了当地人。这些英国人的后裔把他们的前辈看成是美国的创造者,把自己看成是真正的美国人,所以他们把后来移居到美国去的其他国家的人,看成是少数民族。

在美国的移民史上,最早的移民是紧步英国人后尘的德国人,他们是清教徒,在欧洲受到宗教的迫害,就跑到了美国。第二批是爱尔兰人,再后是意大利人,再后才是其它国家的,包括中国人。中国人大批去美国是在十八世纪四十年代左右,刚去的时候都是苦力,被叫为“猪仔”。

所有少数民族移民到美国后,都受到所谓正统英国人——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歧视,而这种歧视又是视民族与人种的不同,而有很大区别的。比较而言,欧洲各国去的移民受到的歧视要轻些。只有中国人到美国后,才受到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种族歧视。

张晓武在研究美国移民法的时候,发现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由国会宣布了一个排华法案,不允许华人到美国来,不允许华人拿身分。华人是惟一受排挤的,除此之外并没有对其它民族的排斥法律,比如:排犹法或排意法等,都没有。张晓武看了这个排华法之后,心里非常难过。虽然他洋装穿在身,但他仍是一颗中华心。

至今他不知道这个排华法案产生的背景。他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进行这项复杂的调查研究,他想,可能跟当时的中国国情和世界政治形势有关。另外,更重要的是种族岐视,中国人和他们长得也不一样,文化习俗也不一样,做苦力,工作低下,还可能有的中国人抽鸦片什么的,所以他们看不起中国人。

当时,好多已经去了美国的华人,苦苦挣下一些财产,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暂时离开美国,正赶上这时美国宣布了排华法,便不准他们再回美国,于是妻离子散,流离失所。

时至今日,美国对世界移民的分配数额,欧洲各国都排在中国的前面。

由于美国的经济比较发达,从本世纪初开始,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政治上又比较自由,所以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有人希望移民到美国去,这已经成为一种倾向。以台湾人为例,10年前台湾人到美国去,似乎比在台湾能挣钱,而现在的台湾人在台北比在美国挣钱还多。许多在美国淘金的台湾人回到台北,还不如当地人能花钱会消费。尽管这样,还是有好多台湾人要去美国。他们似乎有一种习惯看法,好像去了趟美国,混上个绿卡,即使没多少钱,也比在当地土生土长的人有身分。当然,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

比如,台湾的兵役法规定,男孩子到14岁以后都要服两年兵役,服役之后才允许出国。但是好多父母不愿意让儿子去服兵役,所以都想在儿子没有到14岁之前设法把他送到美国去。要想把儿子送去,首先得父母自己先过去。才能按美国的移民法条文,达到儿子来美国的目的。这是许多台湾人往美国跑的原因之一。

台湾政治上不稳定,使台湾人没有安全感,老担心这个弹丸之地会变成战场。所以,很多台湾人认为,如果有美国绿卡,一俟台湾形势危急,马上可以避到美国。

台湾的社会治安差,生活水平也不如美国好。近年来台湾绑票的案件很多,有钱的人整天提心吊胆。在台湾买房子很贵,100万美元只能在公寓楼里买个大点的房子。而在美国,同样的钱,就可以在海边买一幢别墅。除此,美国的汽车等等,也便宜,这种消费状况,是十分诱人的。(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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