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和美国法律做“游戏” (十一)《我在美国当律师》(4)

美国的移民局全称叫移民归化局。总部在华盛顿,叫移民归化署,是美国政府机构之一,隶属于司法部。移民署主管美国的出入境事务,主要职责是根据法律对世界各国的移民申请进行审查,批准非移民入境居留者,并且负责对非法移民进行搜捕、驱逐,以及办理外籍侨民归化入籍等有关手续。

移民署在美国本土内设置了东、南、西、北四个大区移民局,这四个大区下面共设有三十五个移民分局。在美国本土外的一些国家不仅设立了专门的移民办事处,还在一些国家的使领馆里派驻移民官员。

负责移民事务的有关机构还有司法部及劳动部下设的外国人劳工审批处和国务院的签证司。

司法部设有移民上诉委员会,专门处理移民对某些不合理裁决的申诉,这个委员会的裁决才是最后决定。

劳工部所设的外国人劳工审批处,主要是与各州的职业服务中心合作,根据美国劳工市场的要求情况,判定目前缺乏哪一种劳工,哪一种劳工已满足需要,最后根据劳工的需要情况核发劳工许可证明——劳工纸。劳工许可证可保证移民与非移民不会剥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留者的就业机会,而且保证雇用移民不会对美国公民的工资、工作环境有不利的影响。所以,在美国必须取得劳工许可证之后才能工作。许多赴美国的中国同胞,恰恰是不明白这种规定,以为到了美国,就可以随意打工,从而挣钱。而一旦盲目地踏上美国国土,睁眼一望,完全不像他们想象得那么轻易,于是,有的人就沮丧地无法自已。

美国派驻世界各地的使领馆都归属国务院领导,他们密准的移民配额,审查并签发移民签证和审查核准各种非移民签证的申请,并对所有的签证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移民局设立的目的是,管辖所有的外籍人士进出美国国境。

美国移民法是美国政府针对移民问题制订的法规。移民法内容的制定,几经修改,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

1921年以前,美国移民法主要是限制某些种类、某些地区以及某些民族的移民入境。

1921年颁布的移民法第一次制定了限额制度——“国籍配额”和“民族配额”制,即根据各国当时在美国移民总数的百分比限制入境人数。

1952年通过的移民与国籍法案,开始建立对移民管理的基本模式,制定了全球的总限额数,各国的限制致和几项优先类别的配额数目。

1965年的移民法终于取消了种族歧视,在实行全世界总限额和各国的国别限额的同时,实行类别优先制,并建立了非限额制和劳工入境许可制。

1978年修订的移民法,规定每年进入美国的移民总数额为29万人,每个独立国家为2万人。

1986年通过的美国移民法修正案,又增加了,一些重要条款:一、规定对1982年1月1日前入境的非法移民免予处罚,并可申请临时居留身分,居住满一年后,可申请永久居留;二、今后不准雇佣非法移民,如有人雇佣非法移民,将给予罚金100美元的经济惩罚和判处六个月监禁的法律惩罚;三、以交换访问学者身分入境的外国人,必须返回原居住国生活二年后,方能申请永久居留。

1990年颁布的新移民法,对原有的内容做了许多修改。对香港部分、与工作有关的移民、新投资者的范围等有了新的规定。

移民法制定的目的在于管制获准进入美国作永久或短暂居留的人数及有关事宜。该法称作移民与国籍法案,由移民局在美国国内负责管辖执行。美国移民法的原则基本上有二个:一是照顾美国公民的利益,二是考虑美国政府的需要。但是美国移民法清楚地告诉人们:凡美国移民申请者,一律依照每个国家的固定数额和类别优先制度办理,使每个有意移居美国的外国人,都能不分国别,不分种族,而只依靠个人身分和能力,取得移民入境资格。

关于移民,我想用一句最通俗的话来概括:有钱的人和有特殊技术专长的人去美国,要比一般人容易得多。当然,你的法律程序要走得正确。如果你是百万元千万元或亿元资产所有者,你就可以通过投资昂首阔步地迈进美国的大门,而不必找什么“蛇头”去搞偷渡。

美国参予制定各种法规的都是有钱人,所以这些法规都是保护有钱人的;在美国最受欢迎的也是有钱人,如果你一开始就想在美国人面前把腰板挺得直直的,那么你最好把你的腰包装得鼓鼓的,再去敲美国的大门。

 

本公众号近期连载张晓武、李忠效的

【长篇纪实文学】

《我在美国当律师》

 

第三章 和美国法律做“游戏” (十一)《我在美国当律师》

作者简介

李忠效,笔名:钟笑。原海军政治部创作室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报告文学学会理事。1955年11月出生,1969年12月入伍,2016年6月退休。历任潜艇轮机兵、轮机班长、轮机军士长、宣传干事、创作员、潜艇副政委、创作室主任等职。1974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1978年开始从事专业创作,1989年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主要著作有:长篇纪实文学《我在美国当律师》、《我在加拿大当律师》、《联合国的中国女外交官》、《丹心素裹--中共情报员沈安娜口述实录》、《“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长篇小说《酒浴》、《翼上家园》、《从海底出击》,作品集《升起潜望镜》、《蓝色的飞旋》、《核潜艇艇长》等20余部,并有电影《恐怖的夜》(编剧),电视连续剧《海天之恋》(编剧)、文献纪录片《刘华清》(总撰稿)等影视作品多部。第三章 和美国法律做“游戏” (十一)《我在美国当律师》

(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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