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和美国法律做“游戏” (十三)《我在美国当律师》(2)
“赚了钱还去干什么?就是没有钱之前去看看,闯闯,有点经历。人嘛,总要有点经历。要是已经有了钱,我就去旅游了。”
“说句老实话,在中国,工作上、生活上都没有压力。可是美国就不同了,你以为那么好混?去了以后就知道了。为了那每月少少的800块钱,一周做六天,每天做12个小时。加上你没有工卡,人家骂你,剥削你,你也没办法。你说我不干了,我走!走就走,想来干的人多的是。在美国,找工作你也得托人,才能可靠。不然,老板就欺负你。”晓武坦诚地告诫赵小姐。
“我干活很麻利,看过我干活的人都说,你这种人不出国可惜了。”赵小姐仍然沉浸在自己对美国的幻想里。
“你可能很能干,但去美国这种社会,你先要打谱儿去受罪的。也可能你五年之内都拿不到绿卡,你天天都要为工作和维持生计而忙碌,为拿到绿卡而操碎心。就算你五年拿到了绿卡,那时候你再回到中国来,对国内情况又不了解了。该你赚的钱已经被别人赚走了。好多人在国内是万元户,跑生意很得意的,结果去了美国,好后悔啊!去美国之前想得很好:去弄一个绿卡,然后回国搞假合资,做生意,里应外合,大赚一把。可是五年之内拿不到绿卡,很着急,还回不来,天天为生计操劳。跟国内的亲人还不敢讲真话,报喜不报忧。家里人以为你在国外赚了大钱,亲戚、朋友、兄弟姐妹天天写信向你要钱,你自己都朝不保夕,可还要打肿脸充胖子,还得往回寄钱。”晓武把去美国说得这么惨兮兮的。
“我要去美国,就先整一个失踪,不跟任何人通信,弄得挺神秘的,谁也不知道我在哪儿!”
我在一旁听他们瞎侃,觉得挺有趣儿,也忍不住凑个热闹。就说:“关键的问题是要解决身分,你不是单身么?到那儿以后先“傍”一个美国先生,这样身分会转得快些。”
“我不是靠男人养活的那种人,靠男人养活我就不出去了。没有养活自己的本事出去干什么?有人跟我说过,办个假结婚出去,我说,别恶心我了!”赵小姐很是个女权主义者啊!
“我这儿有一个故事……”张晓武说。然后他就给我们讲了,这个颇为曲折的与出国和结婚有关的故事——
迈阿密有一个美籍华人周先生,五十多岁,曾经在中南美洲一带呆过很长时间,会讲西班牙语,英语讲得不怎么样,国语讲得马马虎虎。他在迈阿密开了一个线厂,有点资产。他和老婆离婚了,想再找一个,就去翻当地华人报纸的征婚广告。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中国大陆有很多年轻女性在美国的华人报纸上刊登征婚广告,我想国内的跨国婚姻公司可能与此有关。大陆女性征婚的条件是:绿卡持有者或美国公民,年龄不限。有位广州的28岁的小姐,在广告上写明对男方的要求是:28岁至60岁之间,身体健康。这位年过半百的周先生按图索骥,来到中国,找到了那位广州小姐。两个人见面之后,一见钟情,或者说是一拍即合,不久,他们就操办着要准备结婚了。
就在这时,周先生认识了广州小姐的一位女朋友,是北京小姐。这位北京小姐在北京和广州都有生意。她是专门经营汽车配件的,生意做得很大,自己有一辆汽车,平常出门都是自己开车到处跑,一副很现代派的样子。这位很有钱的北京小姐,不知怎么也看上了那个年近花甲的周先生,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把她的广州朋友的婚事给搅了!
周老先生跟北京小姐一上床,觉得她比广州小姐有味儿,特别高兴,马上给他在美国的一个经理打电话,让他重新准备结婚手续,他要和北京小姐结婚。
这个经理恰好是我的朋友,他接到老先生的电话,立刻找我咨询:“我的老板在大陆找了个广州女孩,要结婚,我给他的未婚证书办好了,刚要寄去,现在他又要跟广州女孩的朋友结婚,怎么办?在法律上可以吗?”
我说:“可以,拿他的未婚证书就可以结婚。”
结果,这位周老先生和北京小姐相处了一段时间,又看上了这位小姐的女朋友,又想跟第三位小姐结婚。
北京小姐不干了,说:“跟我睡过了,想不结婚?你要敢不跟我结婚,我把你宰了!”一巴掌扇过去,把老先生扇得晕头转向。
他没想到北京小姐这么厉害。心里有点怕,又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躲起来了。北京小姐开着车就去了他在台山的老家,对他的弟弟说:“我限你十天之内交出你哥哥,如果十天之内他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宰了你们全家!”据说北京小姐黑道上有一帮朋友,周老先生的弟弟怕得要命,赶快通知他哥哥“自首”。不出三天,周老先生就乖乖地出现在北京小姐面前,接着又乖乖地结了婚。
(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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