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商场风云 (六) 《我在美国当律师.》

旅游变“考察”的内幕
张晓武自述——
一般说来,美国人想和大陆做生意,做不过在美国的华人。因为美国人不如美国的华人熟悉中国的国情。
我有一个客人,在美国做生意,是招揽中国人去美国旅游的生意。旅游不叫旅游,叫“考察”。这完全是为了适应中国的国情,而把生意做成。
他到我那儿去找我帮他注册成立公司。我问:“你成立公司做什么?”
“成立公司以后,就给国内发邀请信呀!”
“发邀请信是什么目的呢?”
“让国内的朋友,给我组织考察团。一个团二十人左右。”
“考察什么?”我有些不明白。
“这些人平常不符合出国的条件,但是,由于我发出的是公司的邀请信,信上说,你们来美国的费用全部由我公司负责,他们就可以拿到护照……”原来,由美国公司负责费用,只不过是为了拿护照而虚晃一枪。
后来我了解到,这些参加考察团的人,大部分都是各个部门的头头、各企业的非业务干部或者要害部门的干部,他们无理由出国,但他们有权利出国。出国之前,本单位给他们拿出5500美元,然后以考察为名义让他们到美国去旅游。
到了美国,一下飞机,这些人就被接待的美国公司接到公寓里去了,住在一些人家临时腾出来的房间里。一个房间住三四个人,有的还住走廊的床上。中国人出门在外要求不高,有个地方住就行。住旅馆住不起,这种安排,当然省钱。由接待人负责做饭给他们吃,然后再由接待人开着自己面包车带着他们出去玩儿。一个城市呆三天,各种活动还挺丰富。接待人事先已给当地的商会会长打电话:“有一个中国代表团访问纽约,想不想见见面?”
商会会长多是老华侨。现在都想和大陆做生意,自然很有兴趣见面谈谈,就很高兴地说:“好啊!哪儿来的?”
“××省各级干部。”这边简直是信口开河。
于是由商会出面,请几个美国大商人,每人掏200美元,请“代表团”吃一顿。“代表团”的人感觉也很好,被人尊重,还有丰盛的宴席。
去别的城市没有可住的房子,就包便宜的华人旅馆。每晚15美元。开发票却开成一晚60美元。
最后这些人临走时,招待者给每人塞500块钱,全是从预交的5500美元里拿出来的。客人很高兴:公费旅游,还赚500元回来!
办这件事的人,他从每位客人身上可以赚2000—2500美元。如果这个团是20人,就可以一下赚4—5万,很多人就靠这个生意赚钱。一年接十个或二十个团,不是就发财了么?
东北有家银行的头头,花几千美元到美国去学习美国的“人事管理”。两个国家的银行制度不一样,人事管理有什么好学的?不就是个出国的借口么?
1991年下半年至1992年,这种旅游生意在美国做的人很多。有很多人希望我出面发邀请信,觉得律师信誉好,对方认为可靠,就愿意出钱参加。我拒绝了。当然,如果我这么做了,我也能赚几万,但这种事要挨人骂的,尤其要挨国内同胞的骂。用这种方法去骗大陆公家的钱,作为一个华人,应当是于心不安的。
1989年底,我去洛杉矶,和国内一家公司的人谈生意,当时他们住的地方是个私人公寓,是由一个北京来的青年人把公寓租下来了,当二房东。开始时,包租一个房间,每天20—30元,发票则开60元。这样,客源不断,住房的客人每天既住了房,还可赚40美元,何乐不为?他们回国后,不断介绍别人到这里来住,反正国内的财务人员也不知道美国住宿有多贵。这些人出国一趟,靠这种办法,弄几百美元,买一个“大件”,这在当时已经很不错了。(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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