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商场风云 (六) 《我在美国当律师.》(3)

我的回答很干脆:“可以,钱够了。”

办一个餐馆,5万元够了,这就是法律上所说的“足够的资金。”只要你做的这个生意所需资金够了就可以了。当然,如果你投资建一个工厂,5万元是肯定不够的。

我看过案例,最少的是4万美元办一个餐馆。关键是看你投的资金与所做生意的类型是否相符合。我的这位5万元投资的客人的申请,很快被批准了。

现在很多人想到美国投资,由于不了解美国的法律,又不接触美国律师,所以都不知怎么办。那些很有钱的人花几万美元从“蛇头”手里买一本假护照,到了美国,只能像老鼠一样过日子,实在是劳命伤财。你完全司以凭你的实力来投资,昂首阔步地进入美国嘛!美国最欢迎有钱人去。

到美国搞实体需要“足够的资金”,如果到美国去开公司,连“足够的资金”都不要。

无论你在中国是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合资企业,还是个体企业,有什么产品想到美国去发展,可以在美国开一个分公司,派两个人过去,带几个货柜,就可以干起来了。完全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我给国内很多企业办过这种手续,给台湾和香港的公司也办过。

有一个香港的电脑公司的老板,到迈阿密去建销售点,找我帮他办手续。他在大陆有五个合资和独资企业,对大陆行情比较熟,但对美国不熟。

我告诉他:“建销售点应先注册一个公司。在佛州,注册公司就证明这个公司是有限责任制,将来出了事情,公司有多少钱赔多少钱,没有别的责任和法律纠纷。”

对方说:“好,我们初步预算,固定投资30万。”

我说:“知道了。”就着手为他们办手续。

我把注册公司的申请写好发出去了,给客人一个复印件。他看了半天,问我:“你这里怎么没有写我们注册资本是30万?”

“美国注册公司不需要写注册资本多少,没这个必要。”

“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客人不解地问。

“没有。”

客人仍不理解,反复谈了好几次,生怕不把注册资本写上去,批不下来。我说:“不需要,我们办了很多了。你放心吧!”

“为什么不需要?”

“美国鼓励你来做生意嘛!”

“没有注册资本,不就是皮包公司吗?”

“免不了有些皮包商,但他们所起的作用大部分是积极的,促进贸易和生产嘛!”

这位客人一直半信半疑,一直到他的公司批下来,才彻底解除他的疑问,他才明白,美国人这种鼓励贸易的政策,实在是高明得很。

由于美国鼓励人们到那里去投资和办公司,所以在办投资签证和公司转让签证方面就比较容易。我在大陆听到很多人谈到这样一个话题:许多中国公司的派出人员,到了美国以后,慢慢地都把公司转让签证,转成了绿卡,都不回国了;把公司的钱也都转到了私人的名下,公司赔了钱,还没办法。

这确实是个实际问题,是一个中国特有的社会问题。香港、台湾的公司都是私人的,大部分派出人员都是自家人,不存在侵吞资产的问题。只有大陆的公司是公家的,而且管理不严,派出人员一跑,就把公司的钱也带跑了。据说大陆公司一开始不知怎么回事,有的可能到现在还不知怎么回事。实际上是美国法律给外国公司雇员常驻美国,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条件,比那些留学生想留在美国都方便得多。

我想,以后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想通过这种方法去美国,并留在那里。因此,国内公司应当尽可能把国外公司的资产管理好,以免流失得太多。因为,那是国家的钱。对于尚在努力摆脱贫穷的中国来说,那些钱的积累,也不是个小数字啊(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顶一下[0]

踩一下[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