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成为“贝克——包利考夫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二) 《我在美国当律师》(3)

六十年代末,或是七十年代初,中国有一个代表团去巴西,当时巴西当局反共排华,把代表团扣住了,指控代表团犯有间谍罪等等。罗曼女士的父亲出面花钱聘用了巴西最好的律师为代表团辩护,最后巴西当局宣告代表团无罪,他们安全返回大陆。

因为这件事,中国政府对罗曼女士的父亲表示感谢,说他是爱国华侨。

罗曼的父亲是上海人,解放前就去了巴西,只有罗曼和奶奶留在大陆。周总理曾托人问她父亲,对中国政府有什么要求。

他说:“我的母亲和一个女儿在上海,一直没有出来,希望中国政府能批准他们移民到巴西来。”

有关部门就此事写了一个报告,总理批示:同意,请妥善安排。

于是罗曼和奶奶登上飞往巴黎的飞机,准备转道去巴西。可是在巴黎一下飞机,就被法国移民局扣住了,因为她们没有护照,只有周总理的一个批文。

巴黎有关部门要遣送她们回中国,罗曼急了,在机场给她父亲去电话。她父亲在电话里向法国移民局解释。移民局仍然说不能放行。她父亲要求。给他两个小时的时间来办理此事。

罗曼的父亲在巴西很有钱,在经济界和政治界都是很有影响的人物。他一个电话打到巴西政府外交部,外交部马上派巴西驻法国的大使带了两本巴西护照赶到机场,当场照像贴在护照上,当场盖印,然后把罗曼和她的祖母送上从巴黎飞往巴西的飞机……

有一个问题罗曼一直没搞明白:为什么中国当时没有给她护照?是因为“文革”期间,没有人管这些事情?或是造反派对国际法不甚了解?至今对这些事解释不清。当时怎能只给她们周总理的批件,就让她们上飞机了?

罗曼女士到美国已经十年了,一直在做生意,偶尔来我这儿聊聊天。开始她说,想开一个印刷厂,印信纸、信封、名信片、名片之类。我给她算了一笔生意账,结果不是太合算。后来,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她租下了一个印刷所,跟人签了五年租约。可是经营不到半年,没生意,她觉得继续做下去很困难,不想做了。在美国就是这样,看错了形势,项目必须停,否则一直亏本经营,会赔得更多。

于是,她到我这儿来咨询:怎么样才能够停下生意来?

她以为简单地从法律上处理一下就可以了,所以显得并不忧愁。

我说:“你把租约拿来看看。”

我一看租约,觉得很难办。租约的文字写得特别精细,可以说,技巧特别高。而从总体上看,租约注明是她个人担保,租期五年。

我问她:“对方有没有你的社会安全号?”

“有。”

“有没有你的信用卡各种号码和银行账户?”

“有,都有。”

这些情况被对方掌握,意味着发生法律纠纷时,她将处于被动。

“你担保的是五年,现在没到期限,你想毁约,对方可以告你,损坏你的声誉。”

她一听,才着急了,忙问:“可不可以想办法把我五年的担保抹掉?”

我说:“试试吧!”这事确实让我感到为难。

我给她的房东打电话,说:“我是罗曼女士的律师,我跟她是世交,她父亲是巴西很有钱也很有影响的人。现在罗曼女士得了重病,要不休养就有死亡的危险。她父亲让她马上回中国去休养两年。她现在准备走,而且也不打算再回美国了。因为美国生活节奏比较快,她适应不了。跟你打个招呼,店也准备关门了。希望走之前能够体面地把关于房子的事情解决一下。(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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