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商场风云 (二) 《我在美国当律师.》(2)

“行。”他也许只能这样答应了。

达成协议后,我开始做这笔生意。我先翻电话簿,找医疗保健品的零售商,然后给他们打电话,自报家门:我是张律师。

对方听说是律师事务所来的电话,很重视。

我说:“我是做律师的,我有个客户在洛杉矶有好多乳胶手套的货柜,由于法律上的问题,想拍卖批发一下,不知道你感不感兴趣?”

由于律师不是一般的销售员,对方会判定:通常律师不会为了一分钱跟你讨价还价半天,也不会为一笔小生意而打电话,很可能是一笔大买卖。所以对方表示感兴趣。这是心理上的作用。

几个电话联系后,我终于从中联系到一个可以进行实质性交易的人:迈阿密有个做了十几年医疗保健品批发生意的老板,他的客人主要是牙医,乳胶手套需求量较大。他说,很希望找到物美价廉的货。最好能看看样品。

我让我的同学张阳给我发了一些样品过来,迈阿密商人看了很满意。后来谈到价钱,我先发制人,说:“二万一个货柜。”他说:“高了点。”于是,开始了双方讨价还价,最后以一万八一个货柜而成交。

我给张阳打电话:“OK,你可以发货了。钱这样走:客人把钱给我,你告诉我货柜的到达日期、地点,我接到货后,把支票寄给你。”

“可以,但我要跟毕希杨公司的人商量一下。”他实在是身不由己。

毕希杨公司有个日裔人做经理,他听了情况以后,说:“不行,必须让买主把钱直接交到我们公司来。”

当时我想:有我的同学在那里,无所谓,就同意了。这样由他直接把货由卡车公司运到迈阿密,然后买主把支票交给卡车公司,由他们把支票带到洛杉矶。

货卖出去之后,我给张阳打电话:

“给我寄钱吧!我一万八卖出去,你们应该付给我三千元。”

“啊,不行,我们经理说,你赚得太多了。”

“问题不在我赚多赚少,你跟我谈的条件是一万五,你是H的副总裁啊!应该说了算!”

“没办法否决他们,他们说了算。”张阳无奈。我有些恼火了。堂堂中国公司,却如此受制于人,实在可怜。

我立即给那个日裔经理打电话,指出他们这样做太不像话。他却仍然说:“我只能给你一千,最多给一千五。”

我说:“你知道吗,这种做法违约啊!”

“你要知道,你的中国同学在我这里没有说话权。”

“为什么?他们是货主!”

“是货主,但他们委托我们去卖。”

我很气愤,我认为我的同学有权利把货全部拉走!为什么没有卖的权利?

鉴于这种情况,我只拿回了1500元,就不再跟他们做了。同时,我告诉我这个同学,应该跟总部汇报一下这种情况,争取本应该属于自己的主动权。他照办了。

后来,H公司董事长发了一个传真到美国:货,张阳有权处理。

张阳很高兴,立即给我打电话:“这批货我已经有权处理了!”

(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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