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和美国法律做“游戏” (三)《我在美国当律师》

第三章 和美国法律做“游戏” (三)《我在美国当律师》

 

我的律师事务所

 

张晓武自述——

在我的律师事务所开业以后不久,我就发现,先前朋友们的那些担心完全是多余,我的这一人生“赌博”也是有惊无险。也许是我的办公地点选对了,华人——我的同胞们居住在我的事务所周围,也许是命运对我格外垂青。总之,我的事务所没有出现原先担心的三个月没有客人的窘境。开业第一天,就有好多电话打来。显然,那份刊登广告的《侨声报》功不可没。

我不知道是否有人自费订阅这份报纸,我在中国餐馆和中国蔬菜店倒是看到摆了很多,好像是免费赠送的,估计它不是靠卖报赚钱,而是靠广告费盈利。

每当有客人打电话来,我就约他到事务所来谈。和律师当面谈话是要收费的,在电话里谈无法收费。当然,我不是仅仅考虑收费,我还要考虑电话里谈,不仅谈不清,而且往往是无效劳动。我不作无效劳动——这是美国人的观念,但不能将此完全看作功利,它还体现了美国人对时间和生命的珍惜,更何况讲功利也并不是过错。

结果是打电话来的人多,而来面谈的人少。我当时在华人界不太活跃,还没有知名度,许多人不认识我,所以一开始大家都觉得我很神秘,纷纷猜测:这人是从哪来的?是大陆来的还是台湾来的?是纽约来的还是洛杉矶来的?很多人在等待观望,想看看我谈话怎么样,处理事情怎么样,打电话和我谈话,大部分也是一种对我能力的试探。你看,客人们在考虑花自己钱时,也是十分慎重的。

我接手的第一个案子是移民案。一个台湾人,刚从洛杉矶搬来北迈阿密滩,他太太是上海人。他岳母半年前从上海来美国探亲,签证已经过期,他问怎么办延期手续。

我说:“你到我的事务所来吧,我可以为你设法办延期。”很快,他就带着他的岳母来了。

“你岳母是大陆护照么?”我问。

“是。”

“大陆护照不需要办延期签证,可以办工卡。”我说。

他有些意外,对我的回答半信半疑。

我向他解释说,美国总统布什在几天前,即11月31日,颁布了一项总统行政保护令,对所有在此之前进入美国的中国大陆公民,无论是合法还是非法入境的,都能取得工作许可,中国旅美的侨民和留学生,都可在美国居住到1994年1月1日。

看样子他不太关心政治,对大陆在这年春天发生的政治风波所知甚少,因此他对这个总统令的内容仍半信半疑。但我的自信的态度,使他决定把这事交给我,他说:“那好,我就办这个工卡吧!”于是我按规定收了他300美元,到移民局去把他岳母的工卡很顺利地办出来了。当我把结局告诉他时,他惊喜异常,高兴地说:“幸亏找了你……”

接着我又接了一个案子,是个餐馆管理纠纷案。一个台湾妇女与其丈夫投资10万美元,在棕榈滩市开了一家餐馆,就在餐馆开业之前,她丈夫去世了。因为她没有经营过餐馆,就在当地找了个男性华人,与之合作。她出钱,男的出力,餐馆利润对半分。结果开业三个月之后。她对那位合作者感到不满,因为他不听她招呼,乱花钱。她想在法律上找个办法把那个男人赶出去。

听了她在电话里介绍的情况之后,我问她:

“你的股份发给那个男人没有?”

“没有。”

“这就好办了,从法律上来说,你是餐馆百分之百的拥有者,你想解雇他,说开就开。”

“可是这个人掌握我所有的经营权,而且他还威胁我,说我如果把他赶走,他就给我点颜色瞧瞧……”

“那么,你是想雇我来办这件事?可以,按小时收费吧!”

(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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