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诺瓦之恋 (三) 《我在美国当律师》

国际浪漫行动
张晓武自述——
也许是命里注定,我这辈子总是和外国姑娘有斩不断的情缘。我好像格外受外国姑娘的青睐似的,在国内恋了一个法国姑娘,到美国,又有一个美国姑娘走进我的生活,她叫卡萝里,后来她成了我的太太。
当时,我是穷学生,她是富学生。我们必须从意识上越过这段距离,才能走到一起。
卡萝里的母亲是美国人,曾经三次结婚又三次离婚。应该说是个不幸的女人。卡萝里的亲生父亲是丹麦籍核物理学家,是她母亲的第二任丈夫。这些当然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丹麦属于北欧,北欧人的特点是都有一头金发。卡萝里作为丹麦人的后裔,也长了一头漂亮的金发。在我这个东方人的眼里,她的头发无比灿烂辉煌。
第一学期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俩坐在一起,彼此说不上有多少好感,同学之间嘛!彬彬有礼,仅此而已。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只是在课堂上见面,放学以后,她便开车回她的公寓楼去了。穷与富的差异,一时使我们难以有共同语言。
她对我产生好感是在她发现我这个黄皮肤“很有才华”之后。
那是第一学期快结束的时候,老师布置我们写一篇论文,实际上是一篇法庭辩论稿。老师给的是个模棱两可的案例,是法学院专门挑出来的,从这一面辩有道理,从那一面辩也有道理,没有固定的法案来确定这个案子该怎么判,两面都有道理,就看你的辩论发挥得怎么样了。
我在国内读过三年研究生,对写论文可以说驾轻就熟。一边听介绍材料,脑子里马上就有了大概的想法,不用列提纲,下笔就是一二三四……。写论文,我从不憷,而且点子很多。卡萝里在这方面的基础差一些,她觉得这东西不大好写。她很诚恳地让我给她讲讲这方面的要领,我答应了。课堂上讲不方便,我就对她说,“你晚上给我打电话吧!”我把书店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她。
书店就在宿舍旁边,我有书店的钥匙,晚上没事我就在里面看书。所以平时我留给别人的电话都是书店的电话。
晚上,卡萝里来的电话,我觉得这是个显示自己才华的好机会,就在电话里和她吹牛:“这不是很容易么?”然后便“一二三四五六”地和她侃起来,说得头头是道。她那边不断地“OK”、“OK”,像是已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心里很得意。小伙子在姑娘面前都有一种表现欲,她使我的这种欲望得到了满足,但是我并没指望她会喜欢上我。
她的论文很快写完了,但她却并不想结束刚与我建立起来的电话联系。她觉得和我聊天挺有意思。我呢,也很愿意在枯燥的读书之余,能有个可心的女孩聊聊天儿。因此,从那以后,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通电话,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她的性格比较内向,不愿意多讲自己,大部分时间是在听我说。我们所聊的内容也是海阔天空无所不及,谈我对美国的感受,更多是谈有关中国的事情。她听得很来情绪,而事过之后我们很快就不再记得都聊了些什么。这时候,重要的不是内容,而是聊天的过程本身,不论什么话题,只要在聊,就会两心相悦。
忽然有一天,我发现上课时她的情绪不太好,就在放学后打电话给她,问她:“出什么事了么?”
“没有。”她答。但显然语气很勉强。
“你身体不舒服?”
“没有。”
“我得罪你了?”
“没有。”
“那是为什么?”
她在电话那一端,沉默了。
不管我怎么追问,她就是不说明白。(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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