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诺瓦之恋 (三) 《我在美国当律师》(5)
“不,我是愿意让你更潇洒一些。”她说,“你长得那么精神那么好看,为什么不穿得更潇洒呢?”
我无言以对。面对这么一个专心爱我的姑娘,我能忍心让她难过吗?她都是为我好,我又何苦去责难她?
我们是1987年的3月份开始同居的,大部分时间是住在她那里。她给我做饭吃,当然是美国饭。开始我还客客气气的,装出一付很爱吃的样子。她问我怎么样,我说:“很好,手艺不错。”可是老吃那种美国的东西,就有些受不了。说实话,美国人在烹饪方面比起中国来差得远啦!就连美国人自己也承认,除了肯德基家乡鸡,大概美国人就没有自己能叫得出名字的菜啦!哪像我们中国,四大菜系,满汉全席……简直是不胜枚举。饮食文化,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如同我们悠久的历史一样,我们在这方面的积累,美国人永远赶不上。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说:“卡萝里,咱们到外面餐馆去换换口味吧?”
“OK!”她高兴地拉起我就走。她喜欢到外面吃饭,那样似乎更浪漫更有情趣。至于在外面吃要比在家里吃多花钱,她是从不算计的。美国人的观念是能挣钱会花钱,在他们的传统文化中就没有“勤俭持家”这样的意识。他们只知道怎样去赚钱,而不知道怎样去攒钱。
我们经常在外面吃饭,我的钱自然也就省不下来了。卡萝里知道我有一个很有钱的犹太干妈,大概以为我也很有钱,她从没意识到我是经常囊中羞涩的。
就在我们俩关系日渐加深时,我在学校租的宿舍快要到期了,如果再续租下去,我就得继续每月交270美元房租,我认为这是一种毫无必要的浪费,我很少回那里去住,只不过放了一点我的东西而已。于是我对卡萝里说:“咱们干脆住在一起算了。”
“好啊!”她对我的提议十分高兴。
她帮我把学校宿舍里的东西收拾了一下,搬到她的住处,然后我就把那间房子退了。
当时她住的是一室一厅的房间,平时两个人在里面偷欢,并不觉得拥挤,现在要在一起正儿八经过日子,就觉得有些拥挤了。她说:“咱们再换一个大一点的房子吧!”我说:“行啊!”她就去找了一个大点的房子,我们接着就搬过去了。搬家对美国人来说,是件极平常又极经常的事。
接下来我就和她谈起结婚的事情,那是在我们正式同居三个月之后的1987年6月1日。这天是国际儿童节,我却要向一个美国姑娘谈结婚的事,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了这么一个欢乐的日子。
我说:“卡萝里,你嫁给我吧,咱们结婚吧!”我神情庄重。在咱们中国,求婚是人生的大事。
她却用惊异的目光看着我,似乎觉得这个问题提得有些突然。我理解这个美国姑娘。对于美国人来说,男女可以闪电般地同居,却很少闪电般地结婚,美国人对于结婚这个问题还是比较严肃慎重的。尽管在他们那里离婚就像家常便饭。他们讲究好合好散,不像中国人结婚容易离婚却那么艰难。
“过一段时间再说吧!”卡萝里说。
“别,”我说,“同居不名正言顺,不舒服,最好把这种‘业余关系’合法化,专业化,中国的传统就是这样的。”我说得认真而固执。
她看看我,似乎表示理解,但只耸耸肩,没有马上表态。
“我觉得我跟你比较谈得来,也过得来,”我不让步地说,“你人好,感情比较专一,不像那些花里胡哨的美国女孩,今天和这个好,明天和那个好,那样我会受不了的。我认为,和你结婚,最起码不会马上就离婚。我受中国文化的影响,结婚就想白头到老。”
“我很喜欢中国文化,”卡萝里眨眨眼说,“我也很喜欢你,很信任你。那么,我们就照你的意思办——不,是照你们中国的传统办。”她调皮地笑着。
我想早一点结婚,感情基础是主要的,我不想朝三暮四。早结婚可以早一点拿到绿卡,早些安定下来。这对每一个到美国求生的中国人,都是十分实际的。有了绿卡我就可以在外面名正言顺地打工、找工作、做生意了,这样就可以保证有比较多一点的经济收入。过日子总是要花钱的,在美国,尤其如此。我不愿让老婆养活我,更不愿让她看到我一贫如洗,自己不改变自己穷的处境,这是男子汉的懦弱。在这一点上,东西方的观念是一致的。(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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