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诺瓦之恋 (三) 《我在美国当律师》(4)

每星期我都要在她的小窝里呆两个晚上,有时她也在我的宿舍里过夜。校方从不过问学生的私生活,所以我们即使在学校的宿舍里过夜也不必提心吊胆。

每年的4月,学校里都要组织一次十分热闹的春游活动,所有的学生和老师在一起,乘一条游船在附近的海湾转一圈儿,搞搞联欢,大家开心玩玩。

3月下旬,有关这次春游的海报就贴出来了,召示大家提前买票,15美元一张。我看了一眼,就走过去了,没把它当回事。心想:干什么呀,还得花钱!我没有那么多闲钱,不感兴趣。

活动将于4月15日正式举行。4月1日那天,卡萝里给我打电话说:“学校搞春游活动,你知道么?”

“知道,不就是坐船么?有什么意思?”我说。她见我不热心,也没说什么。

但接下来的几天,她几乎每天都提春游的事,而且有些不大快乐的样子。这使我不得不认真对待。很显然,她想参加这次活动,并希望我出面邀请她。

美国人的习惯,凡是参加大型联欢活动,男人都得带个女人——或是夫人,或是情人,不然人家会以为你生理上有缺陷。另外,在美国男女同居并不能确定彼此的关系,只是有好感罢了。你可以同时与几个异性有这样的关系。但是美国姑娘卡萝里,却对我一往情深。自从我们俩开始交往以来,她的生活里再没有别的男人。

有一天,她对我说,有好几个人要请她去参加春游,她没答应。但是,如果我不请她的话,她就要跟别人去了。

我一听,急了:“那不行,我请你,咱们俩去!”

她立刻像孩子似的笑了。

“我还以为你要请别的女人呢……”她闪着一双大眼睛,放心了。

她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不过不是我请别的女人,而是别的女人想请我。

我们书店的经理是个女人,三十八九岁,离婚待嫁。她比我高两级,快毕业了,她正在写一篇有关法理的论文,有些内容是二年级学过的课程,比如“合同法”等等,她已忘得差不多了,就经常来问我。我的记忆力比较好,很多东西过目不忘,我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把“合同法”的所有细节,很简单扼要地给她述说一遍。她听了以后,特别高兴。她是犹太人,她听说我的干妈是犹太人,便觉得与我又亲近了一层似的。为了表达她对我的谢意,她要请我吃饭。饭桌上我发现她的眼神流盼,万般风情,便立刻告诫自己:一定要把握好自己,不能轻易让对方俘虏。我把目光移向别处,装作没有察觉她的心迹。说实话,如果她像卡萝里一样年轻,也许我会不设防的。我对她设防是怕被她缠上,毕竟她比我大得太多了一些。

她问我是否愿意春游去玩玩儿,我说我已邀请了别人。实际上那时我谁也没有邀请。不过那时我已想到要去邀请卡萝里了。这样起码可以省去许多麻烦,我倒是喜欢卡萝里缠上我。

美国人非常讲究在公众场合的穿着,姑娘们准备的衣服都很漂亮,并且性感。男人们也要着意打扮,而我却连一件像样的西服也没有。我这人从来不大讲究穿戴。我总说,我们中国人更讲究内在的东西。卡萝里却执意要给我包装一番。她把我的所有衣服全都翻了一遍之后,二话没说,拉上我开车就走——上街去给我买衣服。盛情难却,只好从命。

她先给我买了一套夜礼服一样的衣服,然后又花了几百美元给我买了多种休闲裤和休闲上衣。我没让她买高级的,她说:“对,你不适合穿那种太讲究的服装。”

我明白她的意思,她是说我总是把衣服穿得很脏。想起在国内上大学几年,我的被子从来没洗过。大学毕业后回到家里,母亲把我的被子拆了,放在洗衣机里搅,用了一包洗衣粉,换了好几次水,结果那水还是黑的……

美国人穿衣服几乎一天一换,我的每件衣服却至少要穿一个星期。卡萝里认为这是很丢人的,她要介入我的生活,她要改变我。新衣服买回来以后,她把我的旧衣服全部拿走,一件不剩地丢到垃圾箱。

那些旧衣服中有一件白色羊毛衫,是我的法国女朋友丽迪送给我的,我一直很珍惜它。但卡萝里却武断地给我扔了。可是我又不好说什么,只好把话咽回肚里。

她说:“美国没有人穿这种衣服了。”

(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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